登陆注册
13204

黑龙江“第一女村霸”李老丫的罪恶发迹史

法律人2023-06-05 12:21:250

2002年9月12日,,黑龙江省阿城市巨源镇繁兴村热闹非凡,本村村民齐聚不说。附近十里八乡也企业停工、学校停课、集镇罢市匆匆赶来,还有的村民高兴得敲锣打鼓扭起了秧歌,而交警、民警、防暴警察忙着控制路口、维持秩序。这一切都是因为一个女人的落网,10时许哈尔滨市检察院当场宣布依法逮捕李淑珍,一时间掌声、欢呼声洋溢在整个村庄。

这个李淑珍究竟何许人?为何她的落网让民众如此欢呼雀跃?李淑珍,时年45岁,绰号“李老丫”。说起她,当地人真是恨的咬牙切齿,因为她作恶多端、横行多年。早在九十年代初,李淑珍就是有名的泼妇,脏话不离口、说打就打。

当然,若仅仅是会撒泼,不至于到能称霸一方的地步。最主要的还是她有背景有靠山,1995年春,上兴立屯的屯长因家庭变故无暇顾及屯里的工作。李淑珍夫妇趁机把广播站设备搬回自家,每天早上在家里给全屯人发布讲话,久而久之成为了屯长。

尝到了权力的滋味,她自然不甘心只做一个小小的屯长,尤其是其女“卖身救父”成功后。1999年9月23日晚,25岁的转业军人蔡某林跟朋友去她的舞厅跳舞,朋友结账时与邢兆林(李淑珍丈夫)发生冲突。素来蛮横的邢兆林竟持刀对无辜的蔡某林腹部和右臂连捅几刀,又阻止朋友送其就医,导致蔡某林在一个多小时后失血过多身亡。

当时蔡某林才刚新婚三个月,邢兆林很快被缉拿归案,村里人本以为就算不是死刑也该坐个几十年牢。没想到的是,最后邢兆林只被看押了106天,就以“防卫过当”释放。这个结果是李淑珍与女儿使了手段造成的,李淑珍看着丈夫即将被送上断头台,也是心急如焚。

看到年轻漂亮、身材姣好的女儿后生出了一个歪心思,可不可以“姿本公关营救”?结果成功了,对方看到娇滴滴的邢红梅哭得梨花带泪,没经受住诱惑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

此后李淑珍或让女儿出手,或自己亲自出马,寻得一众保护伞。行事越发肆无忌惮,2000年3月顺利当上繁兴村主任以及屯长,开始横行乡里。打麦场是全村地势最好、最平、最大的地方,她便不顾村民们的生计,将自家的房子、舞厅和豆腐坊盖在那儿。

收费乱七八糟,除去人之外,所有的牲畜都要按头交水费。包括鸡鸭,水费高于邻村两倍,因此村里都没人开得起豆腐坊。明明是个不缺水的村庄,却跟生活在沙漠里一样,点点滴滴都得算计着省着用。胡乱收费也就罢了,最让人难以忍受的是李老丫对村民任意打骂,极度嚣张的践踏他们的尊严。

连村干部都不能例外,书记杨某军不知道哪儿得罪了她,李老丫怒而将他打得鼻青脸肿。逼得杨某军不得不翻窗而逃,跑去乡长家,很长一段时间都不敢回家。担心村民们“起义”,她一面派出“情报人员”监视村民的一言一行,并通过高音喇叭警告:“有人背地里叫我“女皇”,实话告诉你们,我在繁兴村就是女皇。谁要是不听圣旨或蓄谋造反,他必定永无宁日。”

碍于李淑珍与邢红梅背后的保护伞,村民们有苦说不出,先后17户人家因不堪其辱背井离乡。最倒霉的还是张某,张某丈夫贺某凤在外打工,26岁的她独自在家带着4岁的孩子。2001年4月一天夜里,起了色心的邢兆林闯入屋内将其强奸,临走时威胁说要说出去杀她全家。可怜的张某吓得瑟瑟发抖,但这件事并未到此为止,李老丫不知从哪儿得知了这件事。

气恼丈夫的出轨、背叛,却没有将错怪在丈夫身上,而是怪张某“勾引”了她的丈夫。派人把她抓过来一顿毒打,逼着她写下“破鞋声明”,里边颠倒黑白的称:“张某是勾引别人老公的狐狸精。”欺负、羞辱张某到这个地步,李淑珍还不解气,找张某要了现金7000元、欠据5500元以及一头价值2050元的牛作为精神赔偿。

此外,她还将贺某凤哥哥的128块玻璃、2口水缸以及全部生活用品砸毁,威胁不要让她在方圆三十里见到张某。张某是有家不能回,东躲西藏,还时常被李老丫的耳目追打。张某只是诸多受害村民的一个缩影,她的背后还有无数个张某,难怪村民们对她的落网敲锣打鼓。李老丫最后落网是因为非法侵占了一个村民的地,这个村民也是被欺辱久了,忍无可忍。

既然村里、镇里奈何不了她,那就告去哈尔滨市公安局、黑龙江省公安厅,总有可以管她的吧!警方专案组秘密进村展开调查,结果没一个敢当证人,家家户户不是闭门不出就是躲闪。看到这样反常的现象,专案组意识到事情没这么简单,一查竟发现背后有这么多违法犯罪的事。搜集证据后当即实施抓捕,可笑的李老丫还在放狠话:“敢抓我,我扒了你的警服!”

但再怎么放狠话也没用了,这次不仅她要束手就擒,保护伞也是自身难保。李淑珍、邢兆林、邢红梅以及帮他们为虎作伥的那群人被一网打尽,他们的行为已构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罪、故意伤害、敲诈勒索、贿赂等罪,《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第二百七十四条: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罪并罚,2003年9月1日,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李淑珍有期徒刑十八年,并处罚金五千元。邢兆林有期徒刑二十年,邢红梅等六人有期徒刑三年至一年不等,涉案五名保护伞也相继获罪入狱。李淑珍等人还企图上诉,可此案被最高检列为督办要案,上诉也没用。2004年5月中旬,黑龙江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0000
评论列表
共(0)条
热点
关注
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