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年浙江一起车祸牵出杀夫骗保案,保费达百万,人性险恶超出想象
一张高达百万的保单,牵出一起意外车祸背后的真相,人性的黑暗想象不到......2017年10月14日,浙江省缙云县壶镇一条盘山公路上发生了交通事故,消防员立即赶往现场处理。车被吊上来的时候,驾驶员已经没了生命体征,看起来这就是一起轿车失控导致的坠崖事故。但从驾驶的角度来看,似乎又并非如此,掉下去最起码有外伤。
他身上却什么都没有,另外车的前后轮还能自由地转动,事故发生时应该是处于空挡位置。这很不符合常理,因为一般来说车发生意外事故的时候,应该是处于前进档。通过视频侦查,警方发现了更蹊跷的一幕,轿车从死者家里开出一直到事故现场。并不是他在驾驶,是他的妻子在驾驶,而隐约能看到他躺在后排。
这下事情便从意外事故转向预谋杀人,那么究竟是怎么回事呢?这起事故的遇难者名叫李茂正,当地人,时年42岁。他的妻子名叫玉茹,玉茹声称她与丈夫都患有严重的抑郁症,这场车祸就是因为不堪疾病折磨相约自杀。李茂正父母一听这话就愤而反驳,儿子心理十分健康,不可能无缘无故自杀。
并怀疑一切是玉茹搞的鬼,又说她就是想要钱!双方争执不休,为查明真相进行了尸检,结果是死于窒息。也就是说,他早在坠崖前就已经死亡了。甚至可能在车上躺着时已经是一具尸体了。玉茹有着极大嫌疑,此时一份人身保险赔偿单,更坐实了玉茹为钱图谋杀害丈夫的事实。那份保单是玉茹买的,车祸导致的死亡可得到保险金100万,受益人为她。
另外警方怀疑凶手不止她一个人,因为光靠玉茹一个弱女子,就算能趁睡制住李茂正。也没法将他搬去车上,再搬回前座,制造坠亡假象。果然,视频追踪发现,一直有一辆摩托车远远跟在这辆车后方不远处。这辆车的驾驶员似乎怕被人发现,始终带着一个口罩,将自己包裹得严严实实。玉茹返回时,乘坐的也是这辆摩托车,铁证如山。
玉茹只好供述了自己伙同初中同学吕剑密谋杀夫的事实,说起来,这起悲剧的背后是玉茹及父母、李茂正之间复杂的恩怨纠葛。玉茹原本生在一个富裕的家庭,无奈因为家里都是女儿,其父母便与一个家里都是儿子的家庭达成互换协议。即用玉茹换来一个养子,在这份互换协议下,原本该无忧无虑长大的玉茹从小吃尽了苦头。
养父母家条件不好,她很小就得帮忙干活,也因此没受过多少教育。所以长大得知自己身世后,她十分怨恨亲生父母,对亲生父母十分抵触。更荒唐的是,双方老人提出让她跟那个互换的男孩结婚,这样避免家里的产业被外人继承。玉茹怎么会愿意?她恨只因自己是个女孩,父母随意将自己送人,被那个男孩剥夺了本该属于她的好条件。
在这种情况下,为抗拒这门婚事,玉茹嫁给了李茂正。可李茂正并不算是个良人,两人婚后的生活并不幸福,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闹。女儿重病后,李茂正的举动更让她寒心,他觉得没必要将大把钱花在赔钱货身上。玉茹气得不行,与之大打出手,女儿治疗产生的十几万元外债也是她一个人负担的。
眼看着自己也要负担不了,丈夫还是不愿意出资,她感到绝望。恰在此时,一次争执过后,李茂正扬言要掐死妻子。让玉茹萌生了先除掉丈夫的想法,她买了份高达百万的保单,紧接着以20万酬劳为诱饵雇佣吕剑。两人在家中将李茂正勒死,紧接着又伪造车祸现场骗取保险,玉茹自认为计划天衣无缝,却忽略了沿途的监控录像。
不得不说,这起血案的背后真相实在令人唏嘘,女儿变儿媳何其荒唐。倘若当初玉茹父母稍微顾念一下这个女儿,倘若玉茹当初稍微理智一点,或许都不会造成如此悲剧。可惜的是此时再说这些已经晚了,嫁错人还可以离婚,杀了人却没法狡辩。玉茹与吕剑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保险诈骗罪。
《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百九十八条:进行保险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故意虚构保险标骗取保险金,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的,皆属于情节严重。
从以上法律条文来看,玉茹、吕剑的量刑应该在十年以上有期徒、无期徒刑、死刑之间,玉茹作为主犯应当从重处罚。此案最终判决结果并未公布,但法律是公平正义的,相信他们一定会得到应有的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