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河南夫妻生下龙凤四胞胎无力抚养,今有车有房,幸福圆满
1999年,河南省新乡市原阳县前营村某户人家,一对夫妻正津津有味的讨论着孩子。他们便是杨某林、陈某霞夫妇,彼时,陈某霞已怀有四五个月的身孕。挺着大肚子的她虽然行动不便,但满脸都是幸福的笑容:“今天张阿姨来了家里,她说我的肚子比一般人大,可能不止一胎!”杨某发一听,便笑着说张阿姨见多识广,可能真被她说中了。
又表示,双胞胎、龙凤胎都好,两个孩子不是喜上加喜。让他们意想不到的是,陈某霞肚子里并不光是两个孩子,而是四胞胎。临产当日,足足等了四个小时,孩子才从母亲肚子里出来。待医生走出手术室,杨某林得知这个喜讯,他整个人都愣住了。夫妻俩设想过无数次双胞胎的情况,连两个女孩、两个男孩又或是一男一女的名字都想好了。
结果竟然是四胞胎,远超他们当初的设想,不过家庭迎来新生命还是让他们激动不已。一次生四个孩子,那真是很罕见的事,邻里乡亲听了都为他们感到高兴。高兴之余,杨某林与陈某霞又有些担忧,他们的家庭情况不是很好。当时想着两个孩子,虽然过得艰难一些,却还是能承受的。
如今一下在两个之外又多了两个,那可真是超出了他们承受的极限,将来生活、教育的费用可不小啊。这要养活四个孩子可不容易,但手心手背都是肉,他们也舍不得将其中任何一个孩子送人或者遗弃。这儿要普及一下法律知识,在许多电视剧中都会出现养不起,便将孩子送给别人抚养或随意丢在街头。
事实上在当今法治社会,这样的行为是触犯法律的,倘若杨某林夫妇因为养不起四胞胎将其中一个两个或三个送人、遗弃。那么他们便涉嫌犯罪,行为人违反法律直接规定,负有法定义务而拒绝履行属于不作为犯罪。简单来说就是应为、能为、不为,哪怕是母亲拒绝给婴儿喂奶导致婴儿死亡,也属于不作为犯罪。
遗弃孩子是同一个道理,父母对孩子是负有抚养义务的,无论是什么原因什么理由都不得拒绝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倘若情节严重,或许还会构成刑事犯罪,即遗弃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所以遗弃孩子在从前旧社会,很大可能性只是受到道德上的谴责,到现代社会还得加上牢狱之灾。这是对未成年人的保护,不过杨某林夫妇没有这么狠心,他们很爱自己的孩子。
虽然知道养活四个孩子会很艰难,却从未起过送给别人或遗弃孩子的念头,决心不管多苦多累都要将四个孩子抚养成人。好在这个社会是有温暖的,好心人得知杨家的窘境后,纷纷献上爱心。民众自发捐赠了一些育儿资金和生活用品,河医大三附院也特意开了特例,免除他们所有的医疗费用。
还有企业慈善家表示愿意承担孩子的所有费用,有了社会各界的善意和支持,杨家度过了艰难的前期。而他们认为,生养孩子是自己的责任,不可能真的时时刻刻求助于社会。所以在孩子稍微大一些后,便开始努力赚钱,农活、打工......
不怕苦不怕累,总算是将四个孩子拉扯大,当孩子们毕业后也努力改善家里的条件。如今杨家人凭借自己的努力,住进了二层的楼房,还买了轿车。生活质量大大提高,阳光总在风雨后,杨某林夫妻总算是苦尽甘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