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陕西女子与邻居家中约会,丈夫发现后,冲动行为酿血案
几十年前,农村曾流行一种荒唐的结婚方式,那便是“换亲”。换亲也就是家庭情况不好的男子,付不起彩礼时将自己的姐妹给女方兄弟做妻子,好换取女方作为自己的妻子。也被称作“交换婚”、“姑嫂换”,支持的人为其添上一块遮羞布,说是亲上加亲。
但这种方式说白了就是牺牲女孩的幸福,只要儿子娶上了媳妇,就不顾女儿的意愿。换亲嫁娶的夫妻,婚后感情多不融洽,很可能会引发悲剧甚至血案。今天要说的,便是这么一起换亲引发的血案:2016年,陕西人妻与邻居家中约会,丈夫发现后,冲动行为酿血案。
2016年初,陕西省铜川市公安局印台分局接到一起报案,报案人是广阳镇陶贤村一群众,他称自家亲戚张某已经失踪一个星期了。接案后,警方立即赶往该村进行调查,张某已有家室。不太可能突然自己离家,更何况就算是外出,也应该告知一众亲戚好友吧。但他是突然消失的,没有告诉任何人,这就显得有些可疑了。
不过张某为人老实,在村子里没有跟别人结过仇的情况,倒是家庭生活有些不和谐。据村里人说,张某跟妻子王某经常出现争吵,失踪当晚还听见他家里传来争吵的声音。听闻这一异常,警方一面对王某展开重点布控,一面继续搜集证据。还没等下一步收集到证据。王某便在嫂子的陪同下自首了,她承认自己的杀夫行为。
当时王某给的说法是争吵中被张某打后失控,用榔头砸死了对方,并将尸体抛去老宅附近的一口枯井里。警方对这一说法持怀疑,因为王某的身材十分瘦小,抛尸的枯井离张家有五公里左右。就算她能在争吵中杀害张某,但以她的身材,不太可能将高大的张某运去那么远的地方抛尸。王某应该还有一个同伙,王某怎么都不肯承认,直到警方查出她的人际关系。
据知情人透露,王某跟同村的艾某有暧昧关系,艾某会不会就是同伙?根据这条线索,警方做王某的思想工作,她最终交代了伙同艾某共同实施犯罪的行为。说起来都是换亲惹的祸,王某的嫂子实际上也是她的小姑子,两家是换亲结婚的。婚后,王某跟张某的感情一直不是很好,她也曾想过离婚。
实际上从法律的角度来说,只要王某申请,是有可能撤销婚姻的。换亲带有严重的包办、强迫性质,不符合我国法律所规定的婚姻自由原则,无论《婚姻法》还是《民法典》都有禁止规定。《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条:“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
第一千零五十二条: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无奈王某的父亲告诉她,如果她离婚了,那哥哥很有可能也会离婚。王某顾念着哥哥忍了下来,相处十年,她跟张某还是没有感情。
反而是跟同村的艾某生出了感情,两人渐渐发展为地下情人关系,不成想这一切被张某发现了。案发当日,王某与艾某在家中“幽会”,被提前回家的张某抓了个正着。虽然跟妻子没有太多感情,可碰上这种丑事,说不气愤也是不太可能的。恼怒的张某动手就要打艾某,王某心疼情人上前阻拦,双方扭打起来。
双拳难敌四手,张某最终命丧二人之手,事后为掩盖罪行弃尸。不过真相还是被张某妹妹发现了,在她的劝解下,王某前往公安局自首。这起悲剧的发生令人唏嘘,不管如何,王某、艾某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
《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此案最终结果并未公布,但此案系婚姻家庭等民间矛盾引发的故意杀人,又有自首情节。
所以是否会被判处死刑还不好说,其量刑应该在无期徒刑、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死刑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