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土皇后”杨菊芬的罪恶发迹史
昆明“黑老大”蒋家田与“土皇后”杨菊芬的罪恶发迹史
杨菊芬生于云南省保山市龙陵县一户普通家庭,她2002年之前的人生,十分普通寻常。因为家庭条件不好,无力支付学费,读完小学后便辍学在家。虽然终日忙碌于田间地头,但她还是跟大多少女一样,十分爱美。
尤其是年轻时候的杨菊芬有几分姿色,更热衷有点多余的钱为自己置办几件化妆品,满足一个少女展示美貌的小小虚荣心。那时的她,从未想过自己未来的人生会跟“黑社会”联系在一起,那是只有影视剧中才会出现的情节。直到2002年,在昆明某洗脚城做服务员的杨菊芬结识了蒋家田,两人很是投缘。
不过也谈不上爱情,蒋家田喜欢她的漂亮单纯,她满意蒋家田非同凡响的经济实力和“江湖地位”。其实在一起后没多久,杨菊芬便了解到了蒋家田的过往,一个靠贩毒起家的“黑老大”。九十年代中后期,蒋家田以零星贩毒活动起家,几度因贩毒入狱。可她不在乎,她喜欢这样养尊处优的生活,每个月什么都不用干就能从蒋家田处领取充足的生活费。
罪莫大于可欲,祸莫大于不知足,咎莫僭于欲得。年少时的贫穷,让杨菊芬对金钱的渴求上升到极致,为此她用尽一切手段实现财富最大化。不惜走上违法犯罪之路,这无止境的贪念,最终将她与杨家人一步一步推入罪恶的深渊。本来因为28岁的年龄差,杨菊芬想过离开蒋家田,但这个时候她怀孕了。
蒋家田不是个好人,祸害过许多家庭,却是个慈父。女儿满周岁那天,他在北站某酒楼摆下数十桌酒席庆祝,这是对杨菊芬母女身份的肯定。足以见得女儿出生后,蒋家田对杨菊芬的信任大幅增长,后来更是让她顺利接管了帮派中的经济大权。杨菊芬也没有辜负蒋家田的信任,经过精心策划,全家上阵形成了从境外到境内购、运、销一条龙的毒品犯罪网络。
其中杨菊芬父亲杨国应负责联系境外货源,杨菊芬大哥杨枝能负责运输,杨菊芬母亲蒋满英负责藏匿毒品。再由杨菊芬指使手下寻找买家,至于蒋家田,拿着杨家贩毒积累来的资金大肆扩张自己的团体。投资旅舍、茶室、饭店、婚庆公司等经济实体,以经济实体为支撑和掩护,从事多种违法犯罪活动。
旅舍进行色情敲诈,茶室进行强迫交易、犯罪,饭店进行“搓钱”的假币犯罪。又纠集熊绍文等黑恶势力进行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犯罪活动,并通过网吧、游戏室等场所收保护费插手名将纠纷,由此形成一定规模的非法影响力和控制力。不过邪恶总有曝光的一天,2008年9月16日蒋家田被昆明市公安局西山分局刑事拘留,手下的骨干成员也纷纷落网。
其被指控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贩卖毒品罪,运输毒品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出售假币罪,持有假币罪,强迫交易罪,诈骗罪,盗窃罪。《刑法》第294条: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第347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情节严重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第293条:寻衅滋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第574条: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171条:出售、购买、运输假币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226条:以暴力、威胁手段强迫交易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266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第264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桩桩件件涉及情节严重,单拎几桩出来都足以判处死刑,更何况是数罪并罚。蒋家田、杨菊芬、杨国应、谢明祥被判处死刑,李文彩被判处死缓,其余36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树倒猢狲散,随着丑恶真相一步一步被揭开,杨菊芬所有直系亲属除去女儿外无一幸免。
此时杨菊芬才真正认识到自己的罪孽深重,一面自责连累父母,一面想到了尚且年幼的女儿。她与蒋家田均被判处死刑,那么他们五岁的女儿就将成为孤儿,想到这里。原本已经选择放弃的杨菊芬提起上诉,希望能得到一个继续照顾女儿的机会,最后的挣扎显得有些徒劳。倘若真为女儿好,就不该继续做这些违法犯罪的事,她的女儿没有了父母。
那么那些受害人的家属呢?他们又何其无辜?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一审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维持原判。心知无望的杨菊芬只能在监狱中等待最后时刻的到来,这段悔过反思的日子里,她决定用捐献遗体的方式赎罪。
递交捐献遗体申请数日后,杨菊芬收到蒋家田来信,得知女儿被他的大女儿带回四川抚养。尽管与蒋家田大女儿没有交集,有心无力的杨菊芬依然对这个结果很欣慰,她相信对方会用一颗善良的心对待同父异母的小妹妹。2011年12月13日,杨菊芬等人被执行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