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黑龙江工人被邻居举报,牵出3年前特大运钞车抢劫案首犯
2006年8月初的一天,一个电话打向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公安局,对方开口便震惊了警方。报案人称自己很可能发现了“1.18 持枪爆炸抢劫运钞车案件”主犯张显光所在,他隔壁住的邻居吉中林,跟通缉令上的张显光简直是一模一样。顺着他提供的线索,8月8日,警方将化名吉中林的张显光捉拿归案。
张显光落网后,不管是黑龙江省警方还是辽宁省警方都松了一口气,这个接连犯下大案的恶魔终于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了。报案的那个人大概也没想到,自己的一次举报,竟然真的牵出三年前运钞车劫案的真凶。那么张显光究竟做过什么样的恶事,让警方如此高度重视?他最后又落得什么样的结局?
张显光,1965年生于黑龙江鸡西一个普通家庭,父亲是普通煤矿工人。母亲没有工作,负责在内照看两个孩子,即张显光与弟弟张显明。本来仅靠着一人维持一家四口的生活,已经很是艰难,更不幸的是其父在一次事故中意外离世。让这个不富裕的家庭雪上加霜,张母一个弱女子,如何能拉扯两个幼子。
为维持生计只好改嫁,可命运并未眷顾他们母子,安稳的生活是那么短暂。在张母又生下两个儿子后不久,张显光继父因病去世,她只好第二次改嫁。第一个继父虽然不太疼张显光兄弟,毕竟不是亲生的,但至少不会虐待。顶多是放养式教育,第二个继父不同,他有酗酒家暴的陋习。喝醉了就喜欢打人,张母嫁过来才发现这点,想走又怕自己养不活四个孩子。
无奈只能忍气吞声,在这种环境下成长,既没有良好的教育也没有完整的家庭。难怪他后来会成为一个无恶不作、暴戾残忍的人,1985年,刚满20岁的张显光因为扒窃被劳动教养三年。劳动教养释放后,他也想过落户口好好过日子,谁知怎么都找不着户籍证明。张显光怀疑是邻居冯某拿走的,又听见冯某对外说他是劳动教养在逃人员,为此怀恨在心。
这一恨就彻底改变了他的一生,从这以后再也没有回头路,他因为记恨杀了冯某。1990年4月27日,张显光路过冯家,想到他的针对怒而砸窗。冯某气不过追出来,两人发生厮打,期间张显光用随身携带的一把尖刀刺伤冯某导致其肝脏大出血死亡。眼见自己杀了人,出逃去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的张显光干脆一不做二不休,伙同张显辉、张显明开始实施抢劫。
张显光的犯罪之路触目惊心,1999年11月13日携带铁锤、自制枪支、尖刀等作案工具杀害个体鞋业业主侯某,抢走1950元人民币。12月18日杀害海鲜市场个体业主韩某,打伤韩某同伴张某、司机田某,抢得10余万元。2000年1月28日,重伤马某、轻伤张某,抢得15.5万元人民币。12月29日在辽宁沈阳杀害个体也与李某,抢得2.7万元。
这些仅仅是他们罪恶人生的部分血债,还有更多数不清的,张显光等人好逸恶劳。明明身体健康、手脚健全,却不靠自己的双手,只寄希望于抢劫、偷窃。抢劫个体户还不满意,觉得个体户钱少,将目光盯向运钞车。第一次抢得70余万元,尝到甜头之后,他们彻底疯狂了。2003年自制炸弹,在沈阳最繁荣的商业城附近抢劫银行,炸死打死5人、重伤数十人。
最终抢得220多万元,震惊全国,沈阳警方高度重视。很快,张显光的两个亲弟弟与两个表弟接连落网,唯独张显光出逃在外。实际上他是跑去了齐齐哈尔,期间与一个离异女人同居,他还想继续逃。但这一次逃不掉了,公安部将其列为A级通缉犯,发出通缉令重金悬赏。整个东北四处散布着他的通缉令,恰好邻居看到了,意外发现他长得很像是通缉令上的逃犯。
本着宁可错过也不放过的心态,遂有了开头那一出,他举报了张显光。感谢这位群众的热心举报,警方得以成功抓获张显光,张显光的行为已构成爆炸罪、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抢劫罪。桩桩件件都涉嫌情节严重,《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爆炸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第二百六十三条:抢劫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多次抢劫或抢劫数额巨大的、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持枪抢劫的,皆属抢劫罪情节严重,应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张显光犯罪情节严重,多次实施抢劫致7人死亡、4人重伤、7人轻伤,数罪并罚决定判处其死刑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可笑的是疯狂犯案的时候没想过那些人是无辜的,没想过对他们手下留情,到自己身上却试图以“有悔过表现”为由上诉。他有悔过表现有什么用,难道能挽回那些人的性命吗?难道能弥补死者家属的伤痛吗?到被判死刑这一刻才知后悔,已经晚了,2006年12月1日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