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实:河南男子同居三天被骗16万后崩溃,女子:早说了离婚不离家
现在很多情侣在谈恋爱的时候,一般都会有一些金钱往来,比如买礼物、帮着渡过难关等等。但未婚男女千万要注意一点,没有正式结婚登记得到法律认可之前,不要将过多的钱给对方。因为没有被正式承认,随时都有可能反悔,到时候人财两空就麻烦了。比如说此前发生在河南省新郑市的一起纠纷,男子同居三天被骗走16万后崩溃,女子:早说了离婚不离家!
这位被骗的男子便是李先生,他此前常年忙于事业,压根没时间谈恋爱、追姑娘。如今已是年过而立之年,眼看着身边的人连孩子都有了,家里人与他自己都不免有些着急。病急乱投医,李先生将希望寄托在网络上,由此结识了同为李姓的一名女子。虽然说李小姐此前有过一段失败的婚姻,可她长得十分漂亮,李先生还是对她一见钟情了。
本以为追求需要费些时间费点力,谁知没聊几天,两人线下见过面后就确定了关系。李小姐还“情真意切”的提出,自己如今就想找个可靠男人组成幸福家庭,她觉得李先生人还不错可以试试看。于是见面的第二天,李小姐便带着行李住进了李先生家中,望着娇柔可爱的李小姐。他觉得十分幸福,似乎已经能看到未来结婚的美好生活了,对她自然是百依百顺。
连李小姐用拍照骗他人脸支付都没有计较,更何况李小姐当时说的是这五万元就当是彩礼,将来两人结婚就不必再出彩礼。李先生听了这话喜不自胜,要知道现在的彩礼攀比高得吓人,五万元那完全是个小数目。给过彩礼,那自然是一家人了,所以后来李小姐跟他诉苦才会那么心疼。
在一起住了三天后,李小姐说老家有点事要回去一趟,离开第二天又说母亲生了重病。她的钱已经花光了,听着她在电话那头哭泣,李先生是心疼得不行。想着两人结婚板上钉钉,她的母亲不就是自己未来岳母,立即贷款11万给她转过去。但让他没想到的是,李小姐拿到这笔钱后就跟变了一个人似的,态度冷淡。
没两天又提出了分手,到这个时候,李先生才察觉到自己上当了。找李小姐索要给出的16万元,不成想在他心里温柔善良的李小姐,面对他的质疑还显得咄咄逼人。表示这钱是他主动给的,如今分手怎么能收回去?
又说自己没有骗李先生,她确实跟丈夫签订了离婚协议,只是还没领取离婚证而已。也从来没说过要跟他结婚的话,表示自己一开始就表明了离婚不离家,是李先生自己自以为是。这跟她有什么关系,钱是不会还回去的,无奈之下李先生只好报警。
那么法律会支持李先生还是李小姐呢?李先生之所以会同意转账五万、借款11万,完全是因为李小姐跟他说自己离婚了,愿意跟他好好过日子。也就是说,这钱其实是有附加条件的,是基于两人日后会结婚才给的。如今婚事没成,该赠与行为就不发生法律效力,应当返还。
《民法典》第158条: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在符合条件时生效。因为这笔钱与出于礼节赠送的行为是有区别的,李小姐取得财物已经失去了基础,再占有此项财物就属于不当得利。
往严重了来说,李小姐的行为其实已经构成刑事犯罪,即诈骗罪。从一开始她抱有离婚不离家的想法,既然如此,就应该跟李先生说清。可她没有,反而谎称会跟李先生结婚,这才从他那里得到16万元。这不是摆明了骗婚,以婚姻作为诱饵,诈取他人感情、财物。目前我国法律未明确规定骗婚的情形,但该行为明显违反了法律规定,可以以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欺骗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构成诈骗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其中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为数额较大,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为数额巨大,五十万元以上为数额特别巨大。16万元已达数额巨大,一旦认定李小姐诈骗罪构成,她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李小姐在知晓事情的严重性后,知道自己的谎言在法律面前已经被戳破,再装下去可能要锒铛入狱。立即与前夫将钱还给了李先生,至此,李先生总算是收回了属于自己的钱。经此一事,相信他对于结婚对象会更为慎重,要知道虽然法律会作出公平正义的审判。可这来回折腾,付出的感情与时间,却是没法弥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