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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四川一场恶意的追求酿成的家庭惨案

法律人2023-06-09 22:36:133

每个孩子都是父母的宝,但有些父母却爱孩子过了度,反而成了溺爱。在该教育孩子的时候不教育,在该批评孩子的时候不批评,结果把孩子养得是非不分。部分人在这个时候才知道悔改,想要把缺失的教育、批评补上来,或许还有机会挽回。部分人却仍不懂自家教育的缺失,在孩子犯错后依然选择包庇,直至纵得孩子犯下不可挽回的大错。

就比如说邹鸿成,从大学生到qiáng jiān犯再到杀人犯,他走到这一步与父母的教育有不可分离的关系。邹鸿成出生年月不详,其父亲邹孙楷在重庆市担任要职(副师级),故他的家庭条件相较普通人来说是很不错的。本来有着这样好的家庭条件,他能接受良好的教育,按照原先的规划定能成材。

可惜的是这个孩子被养坏了,从邹鸿成出生之前,家里人便千盼万盼这个宝贝儿子。出生之后更是疼得不行,要什么给什么,从来没有不答应的。哪怕要求多么无理,那么要求不符合年龄,只希望他能开心。在这种娇养下,邹鸿成的性格变得目中无人、自私自利、是非不分,因为他知道无论自己犯了什么错都会有人帮忙擦屁股。

邹母担心他学习成绩跟不上,特意请了个家教老师付某,不料这成了他犯罪的开端。起初两人都是在学校食堂上课,谁知2008年3月22日上午,邹鸿成假称父母想找她聊聊儿子的学习问题。将付某骗来家中,趁其不备将门反锁,在房内侵犯了他。付某不甘心受辱,立即报警,邹鸿成此行为已构成qiáng jiān罪。

qiáng jiān罪即,在违背被害人意愿,采用暴力、威胁、伤害或其他手段与受害人发生关系的行为。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qiáng jiān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有条文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也就是说一旦定罪,那么邹鸿成至少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最后没定罪。因为他的父亲从中周旋,邹鸿成只受到了强制监禁的处罚,定罪一事不了了之。邹孙楷大概以为,包庇下儿子就是对他的好,殊不知这是在纵容他进一步犯罪。邹鸿成经此一事毫无悔改,同年10月,他在四川外语学院学习期间结识杨某雅。

杨某雅也是该校学生,出身单亲家庭,接触过的师生都称其乖巧懂事。而邹鸿成杀害她的原因仅仅是因为求爱不成,两人通过校园网认识后,邹鸿成便展开了疯狂的追求。在他看来,自己这样好的条件,怎么会有女生拒绝?不成想邹鸿成带着满满的自信展开追求,换来的却是拒绝,也不是人人都喜欢官二代。

结果求爱不成的邹鸿成恼羞成怒,决定要给杨某雅一点颜色瞧瞧,以最后约谈一次就不再纠缠为借口。2009年7月13日,他将杨某雅约至重庆江北茂业百货内,再又一次提出吃午餐被拒后用早已准备好的钢刀狠狠捅向这个无辜的女孩。杨某雅的颈部、头部、腰部、手部,处处是触目惊心的刀口,因失血性休克当场身亡。

可想他下手有多狠,可笑的是邹鸿成看自己被人群围拢无法逃脱,企图制造自杀假象。他以为父母依然会“救”自己,但这一次,哪怕是父亲也无法救他了。值得一提的是,杨某雅遇害后没多久,网上还曾传过污蔑她做法问题以及男女关系的消息。然而事实摆在那儿,在人们心中,这是靠几个来源不详的消息无法抹黑的。

更何况,就算杨某雅的生活作风不好,难道就能抵赖邹鸿成的杀人事实吗?任何公民的生命都受法律保护,无论是任何人都不能出于任何理由动手杀人,这种蔑视法律的行为必将受到严惩。《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虽然此案系民间矛盾引发的故意杀人罪,但凶手公然在商场行刺,犯罪情节极其严重。

作案手段残忍,对社会危害性大,应依法予以严惩。另外,案发时邹鸿成还在被监视居住,属累犯。2009年10月19日,重庆市一中法院判处邹鸿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邹鸿成到这一刻才发现父亲的关系也没用了,不过依然未放弃求生,提起上诉。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并报请最高院核准,2010年5月12日,经核准执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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