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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江苏女子见一学生很像前夫,调查才知他是死亡17年的儿子

法律人2023-06-10 01:06:363

2013年9月25日晚7时30分,夜幕已经降临,华灯初上。这个点,许多人都已结束一天的奔波回到家中吃饭,江苏省徐州市沛县的法院门口却是人山人海。人群的嘈杂声不断,只见一群人围着一辆面包车,高喊着“买卖同罪”。究竟发生了什么?为何他们会高喊买卖同罪?他们又为何围着那辆面包车?

围着那辆面包车的人们都是曾失去过孩子的家长,他们从全国各地赶来,只为声援莫名“失子”又莫名成“被告”的张彩虹。也不怪这群被拐儿童父母如此气愤,实在是张彩虹的遭遇太不可思议,一切要从她那一个本来“夭折”二十年的儿子说起。上世纪九十年代初,张彩虹从东北读完卫校后,就被分配回老家沛县的人民医院工作。

没多久,她与当时在县汽车站工作的李德军(化名)相恋,并且两人很快步入了婚姻的殿堂。对这段婚姻,张彩虹是充满了期待的,但张家父母却不赞成女儿的这桩婚事。为此与李家矛盾不断,张家之所以不赞成,还是因为李家有着浓厚的重男轻女思想。张彩虹在与李德军结婚后就怀孕了,这是她第一次怀孕,却因为查出来是个女儿被迫流产。

第二次怀孕没多久,两家再次爆发家庭冲突,她为保住孩子只好搬去徐州郊区的二表哥魏某河家。这是出于对二表哥一家的信任,她对二表嫂张某玲的印象也很不错,不成想却是这个信任的二表嫂害苦了她。1993年7月12日,张彩虹在徐州一家医院生下一名男婴,二表嫂告诉她孩子腿似乎有点问题。

张彩虹以为是自己在医院工作影响到了,没有怀疑,同意张某玲第二天带着孩子去医院看病。谁知却只有她一个人回来,张某玲表示:我和你表哥不想你被一个残疾的孩子拖累一辈子,所以把他扔了。这对张彩虹来说如同晴天霹雳,她不顾自身的虚弱,立即起床想要去找回孩子。张某玲看她如此执拗,遂说:你休息,我去帮你把孩子找回来。

可几天后,张某玲告诉张彩虹的是,孩子因为天气太冷冻死了。张彩虹心神俱疲,一度想过跳河自杀,哪有心情去确认尸体。另一边,李德军得到的消息是,张彩虹将孩子引产后离家出走。于是“痛失爱子”的他将张彩虹告上法庭,请求解除婚姻关系,张彩虹同意了。并在身体有所好转后离开沛县,这个让她伤心的城市,两年后才重新回来组建家庭。

本以为事情到此完结,不料2010年1月的下午,她偶然在医院听到闲谈:就那孩子,男的是汽车站的,女的是人民医院的护士,当年说生的孩子死了,其实没死,还活着。这让她心里一惊,出门却怎么也找不到闲谈的两人,难道自己的孩子真没死?张彩虹开始向所有知情的亲友打听,忽然想起张某玲的妹妹好像说不能生育,领养了别人的孩子。

她一查长相、出生日期,立即确定那就是自己的孩子,孩子怎么会到张某云家?对此,张某玲一方给出的说法是,张彩虹当年因为家庭矛盾不想要这个孩子。张彩虹的父母姐妹也都说把孩子扔了,他们不忍心,就将孩子抱给了不能生育的张某云和刘某玉。

然而查阅户口本可以发现,这对夫妻除去刘尚尚(张彩虹亲子)之外其实还育有两个女儿,究竟是不能生育,还是不能生育一个儿子?无论如何,因为他们的这一抱让张彩虹与儿子分离十余年,让当年的张彩虹伤透了心。

咽不下这口气的她想要报案,警方却表示已经过了十年,所以不能立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86条:拐卖妇女、儿童案的诉讼时效为10年,此案已过追诉时效,不予立案。好在刘尚尚知晓情况后,不能接受自己一直被养父母的谎言所欺骗,毅然决然的与亲生母亲离开。但因为刘尚尚的离开,更奇葩的一件事发生了...

张彩虹没追究张某云夫妻的责任,他们反倒将张彩虹告上法庭索赔30万,这大概是中国第一起买家告被拐儿童家长案。张某云夫妻觉得自己是合法收养,觉得自己二十年都将这个孩子视如己出,凭什么因为刚出现的张彩虹就失去孩子。时过境迁,至今无直接证据证明刘尚尚当年是被拐卖,还是张彩虹授意抛弃。

不过能肯定的是,张某云夫妻收养这个孩子并不合法,他们当时35岁、育有一个女儿。所以此案无论如何判决都很难说,另外考虑到会给刘尚尚带去终身的心理伤痛,法院试图先通过调解来缓和矛盾。对此,张某云夫妻表示可以不要三十万元抚养费,只希望孩子能隔段时间打个电话问候一声。

张彩虹起初拒绝了,她想得到法律公正的判决,望追究拐骗她孩子的人的法律责任。后来觉得孩子找回来了就好,张某云夫妇现在承受的也是她二十年前所承受的痛苦,表示将来作为亲戚走走也可以。毕竟造成这一切的始作俑者,说到底是魏某河夫妇,这两个人始终隐藏在故事背后。如果不是他们毫无底线,就不会有张彩虹的失子,也不会有张某云夫妇的一场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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