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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安徽金安一起公婆调包新郎导致的荒唐闹剧

法律人2023-06-10 06:31:233

平时人们看着影视剧、小说中的各种误会、虐恋都不由感慨狗血,但事实上艺术源于现实,现实有可能比影视剧更狗血。就好比说替嫁替娶,这样的情节不由让人直呼离谱,可现实中还真有。2006年,贵州女孩桂某林很不幸的遭遇了替娶,与她相爱的是弟弟。婚礼当天却惨遭公婆掉包,弟弟成了哥哥,由此引发了一起家庭悲剧。

2005年,来自贵州、在深圳打工的女孩桂某林正好18岁,如花似玉的年龄。身边围了一众追求者,其中不乏有家里条件不错的,可她偏偏看上了条件一般的岳某清。因为岳某清对她实在很好,嘘寒问暖、关怀备至,让这个身在异乡的姑娘感觉到了家的温暖。这种情况下,两人很快坠入爱河,一年后便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

其实桂家对于这段恋情是反对的,一则岳某清的家离贵阳有些远,岳某清老家在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二则岳某清家里的条件不好,上头还有一个大哥,父母也没法给予太多的帮助。其实细想,桂家的担忧不无道理,谁不希望自家女儿嫁近点呢。无奈当时桂某林已经被“爱情”冲昏了头脑,不顾家里人的反对,执意要嫁给岳某清。

2006年,他们计划回六安完婚,沉浸在幸福中的他们丝毫没意识到老家的暗流汹涌。5月的一天,他们顺利举办了婚礼,当晚在宾客、岳家父母的盛情下喝得烂醉。稀里糊涂的被送入新房,不成想第二天早上桂某林起来一看,发现身边躺着的竟然不是岳某清。而是他的哥哥岳某军,本该在新房的岳某清却躺在哥哥的房间,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说起来并不是什么意外,是岳家父母有意为之,原来岳某清的哥哥岳某军性格木讷。也没有太多本事,自然不讨姑娘喜欢,没有人愿意嫁给他。眼瞧着三十来岁即将奔四了,父母的心理压力很大,怕被人说三道四,怕儿子一辈子打光棍。瞧着小儿子不过出去一年,就从城里哄回来一个水灵灵的姑娘,由此动了歪心思。

所谓先结婚再登记的习俗是他们欺骗桂某林的,新婚当日,也是他们使劲灌这对新婚夫妇。等两人醉得失去意识后,将小儿子送去哥哥房间,桂某林送进新房。此时岳某军早已等在新婚,这才有了上面所说,与桂某林洞房的实际上是岳某军。至于醒来发现真相怎么办,岳家父母也想好了,左不过一跪一求一哭诉。

事已至此,桂某林只能不知所措的哭泣,而岳某清两难之下无法抉择。一面是亲生父母与哥哥,一面是妻子,他选择了出逃。不得不说,这桩案件实在是荒唐可笑,首先是岳某清。桂某林不懂当地的习俗,难道他还不懂吗?为何在父母提出先结婚再登记时没有质疑?后来事情发生后,他的举动更是不负责任,暂且不论是否要因为父母的一跪放弃自己的爱情。

单是他抛下桂某林独自出走这一行为就很不靠谱,桂某林是他带过来的,如今出了事却一走了之。恐怕他对桂某林也没有几分真心吧,可怜桂某林为了这么一个男人远嫁他乡,换来的却是这样一个结果。再说岳某清的父母与哥哥更是错得离谱,岳某军因为自身原因找不到对象,就能惦记弟弟的女友?

既无道德底线也违背了法律底线,殊不知在隐瞒的情况下与桂某林洞房,这样的行为其实已经构成强jiān罪。任何违背被害人意愿,无论是暴力、威胁、伤害还是其他手段,强迫被害人发生关系的行为都构成强jiān罪。《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jiān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罪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也就是说,如果桂某林前往公安局报案,岳某军面对的至少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这样一来,身负刑事犯罪记录更难以找对象了,遗憾的是桂某林彼此没有多少社会经验。太过单纯,在岳某清出逃后束手无策,又被岳家父母一跪慌乱了。又或许是出于面子,好好一个清白姑娘,硬是没想起报警这回事。

结果导致了后面的悲剧,她留在岳家待了一段时间,好一阵儿缓过来才想起离开。可临走时恍然发现自己怀孕了,想打掉孩子,又被岳家父母轮番劝说。他们老奸巨猾,桂某林怎么说得过,在这一番怂恿下生下个女儿。孩子都有了,更不可能走了,不久后又生下一个儿子。但事情到这儿就结束了?

并没有,桂某林倒是想认命,残酷的现实让她认不了命。一连生下两个孩子之后,岳家大概是觉得她跑不了了,体贴关怀瞬间变得冷漠无情。所有的家务活都指着她一个人干,两个孩子也让她一个人带,桂某林觉得自己的婚姻生活就像是在水深火热之中。

2011年,再也无法忍受的她在孩子稍微懂事些后,向金安区法院申请解除非法同居关系。其实只有1994年以前的非法同居关系需要解除,1994年后的不必,所以桂某林可以自己直接走。最可怜的还是两个孩子,他们将来又该如何面对强人之难的父亲,又该如何面对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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