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陕西杀人案:为报杀母之仇隐忍20年,当兵归来砍杀仇家3人
2018年2月15日是那一年的除夕,家住陕西省汉中市南郑区新集镇王坪村的张某如吃过早饭,按照当地传统习俗上山祭祖。出门前,他还跟儿子张扣扣打了声招呼,张扣扣回答:“知道了,你早点回来,把姐夫送来的鸡好好炖炖。”张某如万没想到,就是这看似平常的父子分离,成了他平生最大的噩梦。
祭祖还没结束,张某如就接到侄子电话,说是家里出事了。他一听,急忙拿起工具就往回赶,不料在山下碰到一个气势汹汹的高个子男人。一副要打人的架势,他吓了一跳,转身往山上跑。在山上待了一夜,确定山下没人才敢返家,走在路上就发现不对劲了。张扣扣的头像被贴上电线杆,家门口也拉起了警戒线,他一问才知是儿子杀人了。
原来在张福如出门后没多久,张扣扣便戴着帽子和口罩,拿起一把刀冲向邻居王家。在门口将王自新的三儿子王正军、大儿子王校军捅倒在地,又进入王家大院将王自新捅倒。外边玩耍的小孩见到这骇人的一幕,都被吓哭了,张扣扣却不管这些。他还觉得不解气,返回家中拿了汽油和菜刀,损害烧掉王家的小汽车才逃离现场。
2月17日,在警方的强大压力下,张扣扣投案自首。说起他为何会行凶杀人,还要从1996年的一起凶杀案说起,那起凶杀案彻底改写了这两个家庭的命运。张家与王家隔得很近,虽说远亲不如近邻,但在日常生活中难免发生争执。1996年8月27日,张扣扣的母亲汪秀萍便因琐事,与王正军、王富军(王自新二儿子)发生争执。
并由争吵逐渐发生厮打,汪秀萍拿起扁铁在王正军脸上打了两下,气恼不已的王正军还手。捡起一根木棒朝汪秀萍打去,可下手过重,导致汪秀萍重伤死亡。案发后,法院认为王正军主观并无杀人的故意,以故意伤害罪起诉。《刑法》第234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不过考虑到汪秀萍对矛盾激化存在一定过错,且王正军未满十八周岁,其父已代为支付丧葬费用。最终,王正军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鉴于其家庭经济困难酌情赔偿9639.3元。张家对这个结果不满,但并未提起上诉,他们的不满在于认为王家有定罪嫌疑。亲眼目睹的张某波(张扣扣姐姐)表示,木棍是老二王富军打的,却让17岁的王正军顶罪。
更让他们不满的是,判了七年,实际只做了三年半的牢。这件事对张扣扣的影响尤其大,案发时他才13岁,亲眼目睹了母亲惨死并尸检的整个过程。如果说心理没留下阴影是不可能的,这起案件也改变了他们家,原本的贫穷因为失去一名劳动力越发贫穷。他没法读高中或去技校,只得应征入伍,2003年12月29日复员。
回家后的生活依然不如意,在广东打工只能从事保安一类工作,赚不到什么钱。2004年张某波出嫁,他们家的房子还是泥墙土瓦,破败不堪。这样的家庭条件,自然没有姑娘愿意嫁给他,许多人认为生活不如意很有可能也是张扣扣的作案动机。因为相较之下,王家的情况要好得多,老大王校军当上了红寺湖管理处的主任。
张扣扣自己否认这个说法,表示自己就是为母报仇,跟生活不如意无关:“说我报复社会,我又不是神经病?怎么会随便杀人?”同时提出,没有结婚,是不想有后顾之忧。他对于作案这件事已经想了很久,王家老大时常向他挑衅,每一次挑衅都让他想到母亲的惨死。为这一天,他等了二十多年,本来计划的是杀四个人。
除去王自新、王正军、王校军,还有王富军,日子选在除夕也是为了等四人凑齐。没成想王富军因为临时有事没回家,这才躲过一劫,如果回去恐怕也难以幸免于难。张扣扣一案引起了很大的轰动,有人认为他是为母报仇快意恩仇,也有人认为再怎么包装也洗不掉暴力本身的残忍。不管怎么说,为母报仇也好、因生活不如意生怨也好,他违法犯罪是事实。
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故意毁坏财物罪,《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张家所说的王家顶罪也没有事实依据,而张扣扣连杀三人,犯罪情节极其严重是事实。杀人犯意坚决,犯罪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后果和罪行极其严重,人身危险性和社会危害性极大,虽是初犯并有自首情节,但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故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张扣扣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维持原判。
是为母报仇的英雄还是冷血无情的杀人狂?2019年7月17日,经最高人民法院复核,张扣扣已被执行死刑。但关于他的争议依然没有停止,不管是英雄还是恶魔,这起案件都是个悲剧。两家都失去了至亲,可以说这两起纠纷,彻底毁了这两个家庭。如果当初汪秀萍与王家两兄弟都能各退一步,又或者不那么冲动,或许也就不会有后来的悲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