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河北俩美女身中35刀惨死,凶手是男同事,作案前躲床下偷看
2014年11月30日清晨,河北省唐山市滦南县一家超市准备开门营业,值班经理却发现有两名女员工尹红和张梅没有准时到岗。立即拨打了电话,但她们的手机打不通,尹红和张梅素来兢兢业业。很少出现迟到、旷工的情况,更不会不请假就直接不来,值班经理感觉奇怪。想着两个女孩都是单身,刚好同租一个房子,出租房又只有几百米的距离。
便让一名保安前去看看,结果去了她们的出租屋才发现出事了,她们住所的铁门大开着。走进卧室才看到惨不忍睹的一幕,两个年轻女孩倒在血泊中,早已没了呼吸。时年21岁的尹红身中19刀,时年20岁的张梅身中16刀,从刀数以及刀口来看。嫌疑人当时应该很亢奋,下手特别狠,目的就是要置她们于死地,而现场并无明显搏斗痕迹。
结合尹红曾在23时07分左右给男友发信息,作案时间应该是两个女孩熟睡之后,问题是,他怎么做到不惊扰邻居的?民警对现场的勘察给出了结果,房檐、墙面、窗台和窗户都提取到同一人的脚印,案发现场都是小平房。或许是潜伏,或许是翻墙入室,从而潜入屋内作案。过程推测出来了,紧接着是这个人的身份、动机,他究竟为何要杀害她们?
对现场的勘察同时排除了图财杀人的可能性,并怀疑是熟人作案,所以重点放在两个女孩的人际关系上。她们在滦南的生活就是两点一线,也从不与人深交结怨,来往最多的还是超市里的职工。人际关系并不复杂,不过也并非完全没有嫌疑人,尹红的前男友嫌疑就很大。首先,当初尹红分手的原因除了父母反对之外,还有一个原因是觉得他有暴力倾向。
其次,尹红前男友在分手之后几次去她们的出租屋闹事,案发前一个星期还曾持刀威胁。不过尹红前男友没有作案时,有多位目击证人,他的嫌疑算是洗清了。此时,随着对现场周边监控的查看,另一个人出现在警方的视野中。这个人便是超市前保安曹建,曹建和两个女孩的关系不错,经常在一起吃饭。
在调查时,他曾提出尹红与张梅住所不安全的线索,表示时常有人在大半夜骚扰她们。但警方却在监控中看到了曹建的身影,当目标转向他时,更多的疑点出现了。尤其是现场遗留的脚印,最终,警方在曹建家中找到了一双沾血的鞋子。确定这双鞋与案发现场脚印吻合,上边的血迹就是尹红的,曹建归案后也痛快地承认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在亲朋好友的印象中,曹建性格内向,不像是个穷凶极恶的人。且如前面所说,曹建跟两个被害人关系其实很不错,那么他为何要对关系不错的尹红、张梅下狠手?曹建的前半生还算顺遂,家庭条件优渥,学习成绩优秀。可或许是被父母姐姐娇惯得太好,又或许是太过顺遂,他受不得一点挫折。
中考一次失手,他就彻底放弃了读书,转头外出打工。无奈文化水平不高,又没有一技之长,能找的工作可想而知。勉勉强强在一家超市当保安,正是在这儿,他结识了活泼可爱的尹红。对其生出好感,也是出于这个原因,才频繁请两个女孩吃饭。但别说尹红不喜欢他这一类的,就算喜欢也不会答应,因为曹建当时已有家室。
所以在案发前一个月,曹建向尹红表白后遭到了拒绝,恰好当时他因为与经理的冲突又一怒之下辞职了。事业爱情的双重打击,让他生出自杀的想法,如果自己干脆自杀也就罢了。偏偏曹建这个人性格极端,他对自己下不了手,决定杀人。首选目标就是尹红,同住的张梅只是顺带的,他对两个女孩的住所十分熟悉。
多次潜入房内模拟,甚至观察趴在床下哪个位置不会被发现,他精心准备了计划。本来在案发二十天前就准备动手,因为尹红接到了一个电话作罢,推迟到11月30日这天。曹建的心思实在可怕,两个女孩这么多天,一直不知道床上有个人在偷窥着她们。而就是因为这么一个荒唐的理由,因为碰上这么个极端的人,她们失去了年轻的生命。
曹建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他犯罪情节极其严重,作案目的卑劣,手段极其残忍。严重危害社会治安,主观恶性深,依法应当从重处罚。最终结果并未公布,但相信他一定受到了法律的严惩,且不会是轻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