凶残:深夜,河南翟某抱走宿舍熟睡的初三女生,麦田侵犯后分尸…
2004年4月24日下午,河南永城一刘姓村民急匆匆跑到当地派出所,他神情慌张、气喘吁吁地对民警说:“今天一大早,在我家的水井打水……还以为是莲藕……软乎乎的……发现是人的半个截肢……”
其实,这也是当地警方正在苦苦寻查的一个关键线索!
2004年4月中旬的一天中午,河南永城郑老汉正在麦田除草结束时已是中午,于是扛起锄头“打道回府”。当路过一坟地时,郑老汉突然看到一件女生内衣,内衣上面满是血迹。
郑老汉立即提着血衣走向附近某初级中学。因为,一位初三女学生两天前在宿舍睡觉时被人抱走,自此下落不明,郑老汉也听说了这事,他认为这件血衣很可能就是那名失踪女生的。
校方某领导看到郑老汉提过来的女生血衣后,立即报了案。
永城警方第一时间赶到郑老汉发现血衣的麦田现场,时间是2004年4月15日一大早。此时的警方正在搜查可疑之处,在场的每一位民警心情都十分凝重,他们都有一个目的,就是尽快找到那位失踪两余天的女生,让知情的每一位师生都不再恐慌,让女生早日和家人团聚。
失踪的女生是薛同学,时年正读初三,当时正紧锣密鼓地备战中考。
让警方纳闷的是,学生失踪学校应该第一时间报警或者联系学生家人才对,只是这一切该做的这所学校都没有做到位,因为该失踪女生的家人也没有在第一时间报警。
有位老师竟然这样说:“该学生思想叛逆……一学期内谈几个男友……也许过段时间她就回来了……”
警方很吃惊,莫非这就是该校没在第一时间寻找失踪薛同学的缘由?
警方迅速联系薛同学的家人。从中了解到薛同学的爸妈常年在外打工,很少回家,薛同学的哥哥在某工地干活,也很少家。薛同学属于留守学生,是一名住校生。
警方走访询问薛同学同宿舍学生,但只是从中了解到薛同学是在那天晚上23时左右离开的,其它情况一问三不知,这又一次让警方感到纳闷,即便这样,一个柔弱的小女生深夜独自离开,同宿舍的女生应该阻拦才对!
警方经常耐心细致的引导学生,并告诫她们要对薛同学人身安全负责,这样利于警方早日找到失踪的薛同学。在警方的开导下,一位睡在薛同学上铺的同学说出了当时的情况——当日薛同学是被一个自称是薛同学男友的人从床上抱走的!
另一位同学说,当时她们也出面阻止过不让抱走薛同学,只是那位男子不慌不忙地对她们说:“你们睡觉吧,我们俩在恋爱呢!”
就这样,薛同学被他抱走了,只是感觉被抱起的薛同学好像并没有醒,因为她没有任何反抗,也没有说任何话。
同宿舍的女同学告诉警方薛同学结交了不少男友,而且经常换,当时都以为该男子是薛同学的男友,所以也没过多询问。
但是,当警方找到薛同学当时的男友问询时,该男孩却说他们已经分手几天了,而且该男孩说自己没有抱走薛同学。经警方调查,证实该男孩没有作案时间。
这时,警方似乎觉得应该找宿舍楼保安了解情况,一个初三女孩被人抱走,期间必定会有声响,夜深人静的,不可能看管的保安发现不了。
然而,让警方极其失望的是,保安说他当晚一直在宿舍楼值班,根本没有发现任何人抱着女生出去。
警方当时觉得很奇怪,莫非那名男子和薛同学还在宿舍楼上,只是隐藏起来?但是,问询该宿舍楼所有的同学都证实没有看到这两人,当时警方也查询了任何一间房子包括楼顶都没发现一丝痕迹。
突然,一位女警在卫生间上厕所的时候发现了蹊跷之处,因为这个卫生间后面竟然有个很大的洞。而且这个大洞能轻松越过的一个成年人。
于是,警方就穿过这个大洞开始搜寻薛同学,以期早点把失踪的女生找回。
警方在洞外路上看到了几处呕吐物。警方怀疑是失踪的薛同学呕吐的,可能是当时男子抱着她折腾的厉害造成她恶心症状所致,但是也很可能是薛同学喝了不少酒。
警方非常担心薛同学,当时那种状况下,不可能有任何抵抗力!
接着,警方又发现一把断掉的抓钩头,上面还沾有一些已经干了的血迹。警方认为这很可能是嫌疑人的作案工具,于是,就将抓钩头带走进一步核实。
警方认定,用抓钩作为作案工具,嫌疑人应该就是附近村庄的村民。
于是,警方迅速对附近几个村子展开调查走访,发现张小伙有嫌疑。因为张小伙喜欢骚扰女生,流氓行为不断,关键是张小伙对薛同学比较喜欢,对她有意。
但张小伙头脑很灵活,有一定的逻辑思维能力,他告诉警方:他确实很喜欢薛同学,薛同学也有选择自由恋爱的对象,但这不能说明他得不到薛同学就对她下了杀心。
张小伙说的是事实,他在案发当晚和另外一个女生约会,后警方调查后排除了张小伙的作案嫌疑。
就在警方一连几日走访调查无果十分苦闷时。2004年4月24日早上,刘姓村民给警方提供了一个关键线索——在自家水井打水时,水桶里有半只人的浮肿的截肢……
经法医鉴定认为这段浮肿的截肢正是失踪多日薛同学的。
警方迅速锁定了一翟姓人家的小儿子翟某有重大作案嫌疑。
于是,警方迅速对翟某家里进行现场搜查,发现翟某的一个被子被清洗过,而且上面的血迹虽然清洗但仍有痕迹,警方还在翟某房间一角落工具上发现一处血迹,接着警方在翟某家门后找到断掉的和那把抓钩头完全吻合的抓钩把。
警方决定对翟某立即实施抓捕。
不想,翟某的爸妈告诉警方翟某已经去外地走了。
正在警方准备给翟某画像时,突然他们身边有位青年快步跑开了,其神色匆匆。
警方感觉这个人可能就是翟某,于是召集人员展开追捕,很快就抓住了那名男子。经确认,他就是犯罪嫌疑人翟某。
经审讯,翟某对自己杀害薛同学的罪行供认不讳。
案情的经过是这样的:2004年4月11日夜晚,翟某随身携带一把抓钩去邻村偷鸡,但当时有狗乱叫不停,致使他迟迟不敢下手,最后翟某感觉偷鸡不成了。
于是,翟某带着偷鸡工具返回,路上翟某看到了那所中学女宿舍楼,感觉里面的女生都很年轻漂亮,于是就想着找个女生玩玩。
翟某心里这样想的,身体也不自觉的来到了学校围墙外,他通过女厕所后面的那个大洞轻松进入。
当翟某进入女宿舍楼后,奇怪地看到有一个宿舍门没关。翟某就悄悄进入这间宿舍,接着,翟某轻轻抱起薛同学就走,由于同学们没有刻意阻拦他,所以,翟某很顺利抱走了薛同学。
当翟某抱着薛同学走到学校附近的麦田,准备行不轨时,薛同学醒了,她激烈反抗。翟某担心薛同学的呼叫会被人发现,于是伸开用双手死死掐住薛同学的脖子。不大一会儿,薛同学就没有了呼吸。
但是,罪恶的翟某并没有就此止手,而是继续对薛同学的尸体实施了性侵!
完事后,翟某便开始了分尸和抛尸的罪恶。就这样,薛同学的尸块被翟某扔到了村子里几家水井。
在此强调一点,翟某是已婚人士,他有老婆有孩子,只是这家伙思想上认为女人就是衣服可以随时换一下,还认为女人就应该为男人服务,就像古代的丫鬟仆人那样服务男人!
被抓后的翟某甚至给警方这样说:“……如果薛同学当时好好配合我,我都不可能杀她……”
2005年1月18日,恶魔翟某依法被判处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