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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科普:因受行政处罚主张违约损害赔偿,诉讼时效从何时起算?

法律人2023-08-08 10:35:503

我们都知道,行政处罚是国家行政机关为了维护国家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对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人进行的一种强制性措施,如罚款、没收、吊销等。

但是,有时候,行政处罚不仅会给行为人造成经济上的损失,还会影响其与其他人之间的合同关系,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者履行不完全,进而造成合同对方的损失。

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合同对方是否有权利向行为人主张违约损害赔偿?如果有权利,那么诉讼时效应当从何时起算?

2018年1月,小王与某某市某公司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小王将自己名下的一套房屋出租给该公司作为办公场所,租期为三年,租金为每月1万元。

2019年6月,某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公司进行了检查,并发现该公司存在虚假宣传、欺诈消费者等违法行为,并依据相关规定对该公司作出了罚款10万元、没收违法所得20万元、责令停业整顿三个月的行政处罚决定。

该公司因此无法继续使用小王出租的房屋,并向小王提出解除租赁合同,并退还剩余租期的押金。小王不同意解除合同,并要求该公司继续支付剩余租期的租金。

该公司拒绝支付,并以行政处罚决定为由主张不承担违约责任。小王于2020年12月向人民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要求该公司支付剩余租期的租金、违约金等共计30万元。

争议点一:该公司是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争议点二:诉讼时效应当从何时起算?

争议点一:该公司是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相关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承担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本法或者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在本案中,该公司作为承租方,在租赁期限内有义务按时支付租金给出租方小王。

由于该公司自身存在违法行为而受到行政处罚,并导致无法继续使用租赁房屋,属于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情形,因此,该公司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此外,根据相关规定,“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在本案中,该公司受到行政处罚并停业整顿,并不属于不可抗力,而是该公司自身的过错所致,因此,该公司不能以不可抗力为由免除违约责任。

争议点二:诉讼时效应当从何时起算?

根据相关规定,“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侵权行为时起二年内提起诉讼。”以及规定,“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被告人名、住所时起二年内提起诉讼。”

在本案中,小王作为原告,其诉讼请求是要求该公司承担违约责任,而非侵权责任,因此,应当适用相关规定。

小王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公司的名称和地址是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即2018年1月。

因此,小王提起诉讼的时效期限应当从2018年1月起算,至2020年1月止。小王于2020年12月提起诉讼,已经超过了时效期限,因此,小王的诉讼请求可能被法院驳回。

通过本文,我们了解了因受行政处罚主张违约损害赔偿造成他人损害的法律问题,包括该公司是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诉讼时效应当从何时起算等。

我们也学习了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如行政处罚、违约责任、诉讼时效等。

行政处罚是国家行政机关为了维护国家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对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人进行的一种强制性措施,是国家行政权力的一种表现。

行政处罚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和程序进行,不能随意滥用或者超越权限。行政处罚也不能免除行为人在民事上的责任,如果因为行政处罚而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者履行不完全,造成合同对方的损失,则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合同对方在提起诉讼时,应当注意诉讼时效的规定,及时行使自己的诉权,否则可能失去救济机会。

只有共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合同秩序,保障自己和他人的合法权益,才能合作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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