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谱:15岁少年因奸杀女生入狱,15年后被无罪释放。获赔三百多万
今天要说的一个案件是一起发生在18年前的旧案,它实实在在改变了当时只有15岁少年的命运。
2006年3月,15岁的张志超,刚刚上高一,却因奸杀女同学被判无期。然而,在张志超经历了6年的牢狱生活后,他的说了一句话,却让妈妈瞬间泪流满面,觉得委屈万分。继而,这位妈妈开启了帮儿子长达9年的申诉历程。
张志超蹲监坐牢期间,他曾无数在狱中喊冤,也曾无数次祈祷苍天有眼,但都没有得到一个很好的结局,反而招来了周围人对他的爸妈、爷爷奶奶等亲人朋友的无尽的冷嘲和太多的热讽。呈现在张志超面前的是无尽的黑暗以及生不如死的令他几乎崩溃的牢狱生活。那时,曾经一度被学校评为三好学生的张志超成了人们眼中一个十恶不赦的强奸杀人犯。
“这个家家破人亡了,人家过得是日子,我过的不叫日子。”这是张志超入狱后,他的妈妈马玉萍说出的话,这也是多年来张志超妈妈对自己经历的苦难最好的诠释。
当年,15岁的少年张志超平白无故被冠上强奸杀人犯的“帽子”,那个原本身体就有病的爸爸,最终在巨大的精神和心理压力下不堪打击,在张志超被警方拘捕后不久就离开了人世,张志超在多年后才得知爸爸去世的消息。而张志超的爷爷、奶奶和姥姥在张志超入狱后的10余年时间内,也都先后含恨离去。
妈妈马玉萍为了帮儿子申诉常年奔波多地,她已经满头花白头发,其样貌年龄比同龄人看起来要老上很多岁。而在宣判儿子无罪释放前,妈妈带着给张志超准备的新围巾新帽子来到庭审现场。她要让儿子穿着新衣服回家!
终于迎来胜利曙光的这一天到来了,正义来的虽然有点儿晚,但还不算太晚,虽然很曲折,但结局却非常完美——2020年1月13日,山东省高院对张志超案再审宣判,张志超被无罪释放。张志超获赔332万。
那么,当年到底发生了什么?为何案件如此离奇曲折,里面到底隐藏着哪些不为人知的隐情?我们一起回顾一下案件的前因后果——
2005年,15岁的张志超以优异的成绩被山东临沭某高中录取,当年他读高一。新学校、新起点,自己的人生将在此辛勤浇灌,而后才能开花结果,张志超深知在这所高中的重要性,所以他学习非常努力。当时,张志超由于成绩优秀还被学校评为三好学生,老师和爸妈都说张志超未来的人生充满无限的希望。
然而,从天而降的祸端彻底改写了张志超的人生和命运!
2005年1月10日清晨,张志超所在的学校一女生离奇失踪。当时,该女生的爸妈找遍所有的地方都没发现女儿在哪,束手无策时,他们那就报了警,让警方帮忙寻找女儿。
然而,让人不可思议的是,该女生却如同人间失踪了般,无论如何都找不到影踪。她的爸妈也因此备受折磨,悲痛欲绝。他们要求——活要见人死要见尸。多次恳求警方帮他们找到女儿!
同校的女生失踪了,必然会引起师生们的一番议论,他们每天对此事的发生和结果都会说出各自不同的版本。而同学张志超和王广超两个15岁的少年也是他们中闲聊的两位。
2005年2月14日清晨,学生们还没起床,校园的宁静就被打扫卫生的阿姨的尖叫声打破了,原来这位清洁工在打扫卫生时在三楼废弃洗漱间里发现了一具女尸,看样子应该是失踪的女生,阿姨当时就不寒而栗。她立即报警,法医验尸后,认定死者就是那位失踪的女生,是被人奸杀死亡的。
紧接着,警方开始排查走访,而距离废弃洗漱间最近的男生宿舍成了警方重点排查对象。当时,有位男生告诉警方说案发当天他似乎听到了喊叫声。彼时,该男生寻声查看,发现是张志超和王广超两名男生刚好从那个喊叫声传出的方向走来,那名男生就问他们两人里面发生了什么?张志超和王广超都说什么也没有。不想,第二天就出现了那女生失踪了事件!
就这样,警方很快就将张志超和王广超捉拿归案,并迅速进行讯问。经讯问,警方最终判定张志超为作案凶手,而王广超则是辅助作案。
2006年3月,张志超被判处无期徒刑,王广超因包庇罪被判三年有期徒刑,缓刑三年。
家人得知此噩耗后,一直无法接受张志超奸杀女孩的事实,但当他们得知张志超签名认罪后,也就认定张志超确实犯罪了,他们心如刀绞。
2012年,也就是张志超入狱6年后的一天,张志超的妈妈怀着绝望的心情打算见儿子最后一面。没想到,张志超在沉默了6年后,他突然向前来探监的妈妈喊冤,并告诉妈妈自己被刑讯逼供,请求妈妈帮忙伸冤。
这时候,妈妈才明白儿子是被冤枉的。当时母子俩在狱中的会客室哭成泪人,“知子莫若母”,其实,一开始妈妈就不相信张志超会做这种事,他也不可能做这样犯罪的事。妈妈心里面清楚,儿子怎么可能做出这种违背道德的事呢?
当时,儿子的话让妈妈坚定了勇敢活下去的决定,她决定拿着一纸诉讼书,没日没夜地到处奔波为儿子洗冤。
妈妈辗转多地申诉无果后,她决定去北京找一个专业律师帮忙伸冤。苍天有眼,一名该行业的资深律师得知张志超情况后,当即决定免费帮打官司。
那名律师发现张志超的案件漏洞百出。
对于15岁的学生来说,他的心智还未成熟,就连杀一只小鸡小狗怕都要经过很多心理建设,而当时的境况是杀害自己的同学,怎么还能够在事后冷静处理尸体,这当然需要变态心理和勇气。
再说那女生的死亡时间和张志超当时行径的时间也不吻合,案发时那女生失踪时间是2005年1月10日6时15分,而在这个时间,张志超和同学们刚好在参加学校升旗仪式,当时,在场的学生都证明张志超参加了这个活动。
2005年1月10日6时23分之时张志超遇到了那名男生,6时35分张志超回到教室,张志超怎么可能有时间去杀害一个同学并藏尸?
15年的申诉之路,其痛苦程度让常人无法想象。
最终法院判定张志超无罪释放。后来,张志超获得国家赔偿332万元!
出狱后,有记者问张志超:“为什么要承认强奸杀人?”
张志超:“带到刑警队后,过了约10分钟,就有人把我的上衣脱了。他们问我什么事,我说我不知道,之后就折磨我。他们先让我供述有罪,承认犯了事情,然后才告诉我学校出了什么事。说不用担心,未成年不用判死刑。我当时小,觉得既然他们都这么说了,再狡辩也不可能有谁去帮助你了。我实在受不了那种折磨了。”
记者又问:“回家最想做的一件事情是什么?”
张志超笑了:“想吃妈妈做的饭,吃妈妈包的饺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