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台“离婚冷静期”引发纷争,到底是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
男大当婚,女大当嫁是一直都是理所当然,但到了如今,许多人已经开始对婚姻退缩,其根本原因就是居高不下的离婚率!
人常言:婚姻是爱情的坟墓!
这句话很有道理,两人结婚之后,生活在一起,很多事情都会被放大,如生活琐事,柴米油盐,身心问题等等!
只要这其中任何一点出现问题,往往都会导致许多人分道扬镳,特别是身心问题,如性格不合,出轨等,这是导致离婚的最大原因!
还有就是如今快节奏生活,许多人闪婚,闪离!
这是2020年上半年的全国离婚率,多么触目惊心的数据,其中有好几个省,离婚已经达到登记结婚的一半,甚至最高的吉林,已经达到75%,这是什么概念,也就是说有4对夫妻登记结婚,也有3对夫妻离婚!
为了改善居高不下的离婚率,国内出台离婚冷静期,并在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离婚冷静期,相信许多人都是在今年才听说,其实离婚冷静期并不是一件新鲜事,在世界许多国家早已施行这一措施,如美国、加拿大、韩国等!
离婚冷静期就是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遗失的可不提供,但需书面说明情况),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也就是说夫妻办理离婚时,政府强制要求双方暂时分开再好好考虑清楚,这个期限为30天,如果这30天内,如何一方不想离婚,都可以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如今离婚冷静期还有些日子才实施,但已经引起议论纷纷。
有些人双手赞同,表示离婚冷静期可以挽回许多因一时冲动而离婚的婚姻;
但同样也有许多人表示不看好,认为离婚冷静期根本多此一举,因为想离婚的你怎么劝阻都没用,不想离婚的,即使离了婚也会复婚,甚至还有人认为离婚冷静期会给许多想要离婚,逃离不幸婚姻的人增加了离婚难度,甚至有人扬言:离婚冷静期会酿成更多悲剧。
那么离婚冷静期到底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呢?
首先看看离婚冷静期的基础,离婚冷静期只适用于夫妻双方自愿的协议离婚。
也就是说只有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去办理离婚登记才会有离婚冷静期,既然是双方自愿离婚何来的增加离婚难道,离婚冷静期只是给这些自愿离婚的人可以有时间充分考虑清楚!如果其中一方不愿离婚的从一开始就不可能协议离婚,那么何来的离婚冷静期!
至于有人担心离婚冷静期会酿成更多悲剧的人,肯定不清楚离婚冷静期的适用范围,这些人考虑的无非是家暴之类的悲剧,一般发生家暴的婚姻,基本是不可能协议离婚的,往往都是需要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而诉讼离婚并没有离婚冷静期的规定!
所以离婚冷静期只是双方自愿的协议离婚,从当场可以登记离婚,变成需要一个月才能登记离婚,时间确实延迟,但却可以让想离婚的人可以充分考虑清楚,不再因为冲动而离婚,以免后悔莫及。
30天时间离婚冷静期,或许对于夫妻双方都已经对婚姻彻底失望,想要结束婚姻的人而言是有点长,但也无碍大局!
至于对于夫妻双方无法自愿协议离婚的人,根本无需考虑离婚冷静期,因为不适用!
也就是离婚冷静期只是延长离婚登记时间,却有可能挽回一些原本可以不离婚的婚姻,所以离婚冷静期到底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答案显然易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