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1年,31岁女教师和4岁儿子被害,25年后破案时凶手已去世10年
2016年的一个下午,随着破旧棺材板被撬开时发出的“吱呀”一声,一桩长达25年的惨绝人寰的母子奸杀案终于告一段落。
凶手浮出水面,受害者家属相拥而泣,但令人遗憾的是,这个狂徒已经死亡10年。
这就是著名的发生于1999年河南焦作的“母子离奇被害案”。
魏淑敏,女,家住焦作市修武县五里源乡河湾,职业小学教师,正是本案的受害者。
魏女士家庭美满,职业体面,算得上是当时的人生赢家。但命运弄人,她遇到了恶魔史家周。
1995年5月某天,魏淑敏告别家人,送儿子去看病。但是直至天黑,魏淑敏仍未带儿子返回家中。
魏淑敏的大女儿开始着急,催促父亲曹大山前去寻找。曹大山起初并未察觉到异样,因为妻子平时补课也会晚归。
但随着天逐渐黑透,仍不见妻子和儿子的人影,曹大山开始急了,由于缺失通讯工具,他只好打着手电带女儿出门去学校寻找妻子。
但是却被学校告知妻子今天未去上课,大山心下一个激灵,想到妻子可能出什么意外了。
在经过询问后,曹大山得知妻子白天在村里的机井附近出现过,于是就前往查看。
怀着喜悦的心情,曹大山和女儿到达了机井,原以为终于可以接家人回家团聚。
可接下来的一幕,却直接让两人好似遭受晴天霹雳一般,无法相信自己的眼睛,全身麻木地立在了原地。
在手电照射的光圈下,只见不远的河塘里,飘着一具惨白的儿童尸体。曹大山走近一看,这正是自己的儿子。
而随着视线的前延,自己的妻子魏淑敏,也赤裸地漂浮在水上。
曹大山和女儿彻底吓懵了,险些站不住脚也滑落池塘中。随后曹大山立马报了警,经过检验,法医确认二人死亡于头部粉碎性骨折,且魏淑敏死前遭受过性侵犯,也就是强奸。
此案轰动一时,面对魏淑敏的遭遇,何人不叹一句红颜薄命,想到魏淑敏的儿子,谁又不道一声可惜。
而更令人扼腕叹息的是,即使警方提取到了受害人体内残留的凶手精斑和DNA,但限于当时的技术水平,也根本无法进行相关的检验和对比。这使得该案件被搁置了许多年头。
后来随着科技进步,可以进行DNA检验了,符合DNA结果的的也只是一个年过七旬的老人史勇(化名),但他在当时根本不具备作案能力。
警方顺藤摸瓜,又对史勇的三个儿子进行了DNA检测,但是都以失败告终。
事情的转机出现在史勇邻居提供的线索中。从邻居的口中,警方得知了史勇还有一个大儿子,史家周。
史家周,修武县人,25年前刚服刑出狱,具备作案地点和时间以及能力等条件,具有重大嫌疑。
警方立马锁定了史加周,拟提请批准逮捕,但却被告知,史家周已经去世10年了……
一波三折,最终还是竹篮打水一场空?警方并未就此泄气,而是怀着势必要给被害人家属一个交代的决心,毅然决然地决定,开棺提取嫌疑人史家周的DNA。
幸好,最终检验结果没有辜负所有人,史家周,就是凶手。
根据刑法规定,采取暴力,胁迫手段,压制妇女反抗,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其发生性交的,构成强奸罪,判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节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案中,史家周采取暴力手段侵犯了魏淑敏,已经构成强奸罪。
在强奸了魏淑敏之后,为了杀人灭口,又对魏淑敏和其儿子实施暴力,导致二人头部粉碎性骨折死亡。
史家周的杀人行为应当定性为故意杀人罪,并且手段残忍,情节恶劣,应当与强奸罪数罪并罚,从重处罚,以慰藉亡灵。
倘若史家周还活着,他必将接受最严厉的刑事制裁。但是史加周已经死亡,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嫌疑人在被提起公诉前已经死亡的,属于法定不起诉的范围,检察院应当做出法定不诉的裁定。
虽然史家周因为已经死亡而逃脱了法律的制裁,但他肮脏的灵魂与他腐臭的尸身,都将同他的罪行一并暴露于烈日之下,被钉在道德和良心的耻辱柱上,永远承受世人的谴责和厌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