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然接到法院传票,???
突然间接到法院传票
不少人都是一头雾水,蒙蒙的感觉。
传票到底是啥子呢?
具体说,法院传票是人民法院依法签发的,要求被传唤人按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出庭参加诉讼活动,或者,进行其他诉讼行为的书面文件。下面是,法院传票一般长的大致长这个样子
个人若涉及民事纠纷法院传票的细节:👇
法院应当在开庭3日前将传票送达当事人、将出庭通知书送达其他诉讼参与人。
传票和通知书应当写明案由、开庭时间和地点。
如果是法院审理简易程序案件,法院也可用电话通知当事人到庭开庭
你如果拿到法院传票,怎么处理呢?
首先
1
谨防语音电话通知法院传票
打来的诈骗电话通常是先语音提示,然后按9之类再转到人工服务。事实上,法院打来电话通知领取传票,自始至终都是人工的。
所以,你要及时拨打法院对外公开的电话号码或直接到法院查询,如确认涉嫌电话诈骗的,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2
收相关费用
凡自称是法院的来电,要求提供银行账户、密码等个人信息的都是骗局!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一条
伪造法院传票
3
获刑没商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一款
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情节严重的,处三年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附上法条链接
第八十五条 直接送达
第八十六条 留置送达
第八十七条 电子送达
第八十八条 委托及邮寄送达
第八十九条 转交送达之一
受送达人是军人的,通过其所在部队团以上单位的政治机关转交。
第九十条 转交送达之二
受送达人被监禁的,通过其所在监所转交。受送达人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通过其所在强制性教育机构转交。
第九十一条 转交送达期间
代为转交的机关、单位收到诉讼文书后,必须立即交受送达人签收,以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
第九十二条 公告送达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缺席判决
你不出庭的话,相当于放弃了为自己辩解的机会,这样做出来的判决对你是相当不利的
如果你是被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可以缺席判决。
如果你是原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还有更厉害的
“拘传到庭”
拘传,指人民法院在法定情况下,强制被告到庭的一种强制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
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可以拘传。
最后
step 1
收到法院传票,先核实,再签收积极配合法院工作
step 2
签收传票后,第一时间向法院了解案情,查看对方当事人针对你的起诉状,以及提交的证据材料,还要获取己方参与诉讼的材料:应诉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等。
step 3
如果自己上手操作困难,请律师分析一下对方的证据,是否能够证明他的主张,综合案子具体情况,考虑是否要反诉,是否申请法院调查取证
step 4
在举证期限内,搜集证据用以抗辩对方的诉求,申请传召证人等,如果将反诉状以及材料寄送到法院,建议使用安全的快递,而且一定要留下寄送凭证。
step 5
按照传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准时到庭应诉
法院送达传票的目的,是维护被告知情权,积极出庭应诉,提交相关证据,并向法官说明真实事实,才能更好维护自身的权益!
来源: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