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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提交-21、财产保险合同纠纷

法律人2023-05-11 22:47:040

以下证据因财产保险合同纠纷要求不同而有选择地将证据提交法院,具体按当事人起诉书和法院的要求提供。(1)合同以及变更合同内容的协议、批注或者批单;(2)投保单;(3)保险单或者保险凭证;(4)预约保险合同及预约保险单;(5)交付、收取保险费的凭证;(6)投保方不申报、隐瞒、错误申报的主要危险情况的证明;(7)投保方关于保险标的过户、转让、出售书面通知;(8)投保方通知保险方保险标的变更用途或增加危险程度的证明;(9)保险方提出消除不安全因素的合理性建议;(10)投保方因故意而发生保险事故的证明;(11)发生保险事故后,投保方采取措施避免扩大损失的证明;(12)投保方发生事故当时实际遭受损失的证明;(13)损失物资价值和投保方从第三者取得赔偿的证明;(14)其它证据。以上证据不是必须全部需要,请按起诉书的诉求和法院的要求准备。提交复印件的份数按“被告人数 1”准备,原件留好开庭带至法院核验。证据拿不到,请适时委托专业律师进行取证等工作。咨询律师:【微语】先相信你自己,然后别人才会相信你。 ——屠格涅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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