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普法】医生控告前夫长期用激素投毒,前夫终被批捕
“为什么要这么做?”山东费县,女医生刘某同自己的师兄谈了几年恋爱,随后领证结婚,可是刚办理完婚礼2个月,身体就出现异常,视力模糊、腿部抽搐,多饮多尿,体重剧增,皮肤也开始出现大量裂痕。
本以为是生了病,可是领证2年后的一天,双方因为琐事吵架分居,刘某的母亲竟然在整理房间时发现了大量药物。这些反常行为顿时让刘某联想到丈夫可能给自己“投毒”了。
刘某随后跑到派出所报警,但是警方称证据不足没立案,此后,刘某辗转于政府多个部门反映情况,时隔6年,该案终于有了转机,警方今年3月份认为此案符合故意伤害罪的立案条件,开始立案侦查,现在其丈夫已经被检察院批捕。
据悉,刘某身体损伤程度达到重伤二级,她的骨头现在像饼干一样,连钢板都不一定能打上,如果活到70岁,就必须做三次大手术。不仅身体上遭受了巨大伤害,刘某还曾被诊断为重度抑郁。目前,刘某已经与丈夫离婚,并表示放弃民事赔偿要求,也要严惩前夫。
画龙画虎难画骨,知人知面不知心,谁能想到,最熟悉自己的枕边人想“谋杀”自己,真是防不胜防啊!
刘某的前夫为什么要给刘某下药(激素药)?是感情不和,打击报复,还是说心理变态,拿妻子做实验?
不管是什么原因,刘某前夫作为医生不可能不知道给刘某吃下大量激素药的后果,而其明知道会给刘某造成严重的身体损伤的后果仍然故意为之,这种行为毋庸置疑构成故意伤害罪。
而根据《刑法》第234条的规定,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的,处3-10年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古人云,最毒莫过枕边人,在我看来,刘某前夫给刘某下药的行为,所起到的社会影响非常恶劣,而且造成的后果非常严重,如果证据确凿,最终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
值得一提的是,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积极赔偿并获得谅解的,可以酌情从轻或减轻处罚。
根据两高《常见犯罪量刑指导意见试行》的规定,对于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赔偿数额、赔偿能力以及认罪悔罪表现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
刘某前夫给刘某身体和精神上造成了如此大的损害,刘某不选择原谅丈夫可以理解。但是个人觉得没必要放弃民事索赔。
刘某在刑事案件中不接受赔偿不谅解前夫,但是可以另行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前夫赔偿。要知道要求前夫进行经济索赔其实也是另一种惩罚。
最后,都说夫妻床头吵架床尾和,夫妻两个人在一起磕磕碰碰在所难免,最重要的是相互包容和理解、支持。小肚鸡肠、怀恨在心,还伺机报复,这种行为不仅为人所不齿!还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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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南皮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