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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孩子、养老,咋安置?调委会细断“家务事”

法律人2023-06-09 13:29:350

调委会细断“家务事”

今年3月,对晋州市赵村的郑大娘来说,可是一段痛苦的日子——原本和睦的家庭,因为拆迁,闹起了矛盾。年近八旬的老人难忍家庭不睦,找到晋州镇调委会,要求调解,明确这房子、孩子、养老,到底咋安置好?

专职调解员王玉环和贾辉彩接待了郑大娘,耐心听郑大娘讲清事情的前因后果。

原来,老郑家有一男两女仨孩子,儿子在外地工作,两个女儿工作也顺利,左邻右舍羡慕,郑大娘心里也美。老郑家有两块宅基地,属赵村第一批拆迁户,能换近600平米的房子,还有40多万元的拆迁补偿款。好事面前,孩子们明争暗斗,不和睦了。起初,两个女儿和儿子协商,结果协商不成就开吵,吵没结果,就找郑大娘要。按乡俗,宅基祖业归儿子,大娘不能说“不”,可俩姑娘照顾自己方便,更不能说“不”。左右为难了一个月,老人只剩下哭,哭儿女不懂事,哭老伴儿走得早,哭没人给自己做主。

老人的痛苦,调解员看在眼里、疼在心上。她们一边安慰老人,一面了解老人的想法,希望找到解决办法。但老人似乎真的难以决断,直言:人老了需要儿女照顾,关系都不能搞僵,和亲妹妹们商量过,结果更难,有偏儿子的、有向闺女的,越说越乱,矛盾更复杂。

听了老人的叙说,调解员一方面给老人讲法律,一方面讲风俗,启发老人的自主意识,让她遵从本心,拿出自己的意见,将来不后悔。老人终于说出了自己的想法:自己留下钱,让孩子们要房子;要照顾时,儿子为主、女儿辅助,轮流住。

为了能够化解矛盾纠纷,两位调解员先后3次走进郑大娘所在的赵村了解情况,并根据郑家实际情况,建议老人给自己留一个“老窝”,自己的老本,别过早撒出去。

认真思考后,郑大娘决定采纳调解员建议,将房子要成四套:两个孙子一人一套,儿子一套,自己留一套,百年后将自留的房子给两个女儿;拆迁房未交之前,到外地随儿子生活居住。

当老人将自己的想法告诉儿女后,女儿说老人偏儿子,大女婿更是拿着棍子乱砸,吓得老人赶紧给调解员打电话。两位调解员立即赶到赵村,制止了大女婿的行为,并给女儿及女婿讲解民法典中财产分配、继承、赡养等相关法律,尤其讲清大女婿的行为已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并告知其行为会产生的法律后果,大女婿认错,向老人道了歉。调解员同时告诉她们,老人的财产,自己有权处置;儿女要老人东西的同时,应做到孝敬在前,遵从老人的决定,要知恩感恩。在调解员的反复教导和法律讲解下,女儿们终于放下心中的芥蒂,表示以后要好好照顾老人。郑大娘听到女儿们的表达,也如释重负。

4月10日,调解员根据郑大娘的意愿,对郑家房产和拆迁款进行分割,制作协议,郑大娘和儿子、两个女儿都心甘情愿地在协议上签了字,房子、孩子、养老的问题明确了,矛盾纠纷顺利化解。

来源:河北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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