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纬30年 | 建纬公益之星——通过参政议政履行社会责任的“金牌委员”朱树英律师
编者按
本文作者建纬所专职律师王馨苡,于2010年入职建纬成为朱树英律师的助理。让我们通过她的记述,了解朱树英律师两届政协常委、10年参政之路、60份提案的“金牌委员”履历,他奔走呼吁的一件件民生实事,为社稷民生增添福祉,也是建纬律师肩负起专业律师社会责任、践行公益的体现。
2010年,我华政毕业后加入了建纬大家庭,至今已有12年。记得来事务所办公室参加面试时,由建纬所创始主任、建纬研究院院长朱树英律师亲自接待,见面让人印象深刻的,除了朱老师令人眼前一亮的精气神和谈话间展现的敏锐思路外,就是朱老师在面试中问我是不是党员?他明确告知:在他这里共产党员是优先录用的。当时,律所不同于公检法,鲜有设置这样的优先入职条件。入职建纬后,朱树英律师变成了我的带教老师,我便有幸目睹了被称为“提案大户”“金牌委员”的朱老师是如何在市政协常委工作中通过参政议政履行自己社会责任的,也看到了建纬律师在朱老师的带领下是如何以履行公益,肩负起专业律师的社会责任。
朱树英老师说,他始终感恩建纬所发展过程中得到社会各界的支持和帮助,他一再向建纬的律师们提出“来自社会回馈社会,建纬人要积极参与公益事业,帮困扶贫,履行自己的社会责任”。他在2003年至2013年10年担任上海市政协常委期间,以平均每年6份共计60份提案建言献策,就是他履行自己社会责任的忠诚表现。
一、认真践行政协常委职责,为城市建设建言献策
成为朱老师的助理后,我才了解到朱老师在律师的本职工作外还身兼数职。他担任着全国律协民事业务委员会主任,担负大量的律师专业业务研究工作;他在中国房地产业协会和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担任常务理事,有大量的社会工作;他还担任多家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员和多家大学的法学客座教授。与此同时,自2003年起,朱老师就作为上海10000多名律师的代表在上海市政协先后担任第十届、第十一届的政协常委。
▲朱树英律师
即便朱老师身兼多职,放在一般人眼里会觉得他是不是会分身乏术,但当时身为助理的我看到,他是真真正正地去积极履行政协常委职责,认真地参与了政协常委的各项工作。他为了准时参加政协会议,经常需要对他已经安排得满满当当的行程进行调整,与各方面进行耐心诚挚的沟通协调,多次将火车票、机票退票重新购票。更重要的是,他将政协常委的职责放在心里,在繁忙的工作间隙,以一名拥有建设工程、房地产专业法律领域内丰富法律服务经验的法律大咖的视野,勤于思考和笔耕,以关注民生和律师专业法律服务为主要内容积极参政议政、建言献策,持之以恒地提交政协提案。
我印象最深的一次提案是在2010年年底。当年11月15日上海市静安区发生了一起特大火灾,一栋位于余姚路胶州路的高层公寓住宅起火,酿成58人遇难、73人受伤的惨痛事故。这起发生在建设工程领域的事故让朱老师痛心不已。
为此他先后让我收集了该起事故发生的详细情况并且梳理事故的来龙去脉,火灾发生以后的赔偿救治政策情况,全市消防和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以及事故责任追究的情况。随后,朱老师就本次事故中暴露出来的问题结合他的专业法律意见提交了6份提案:《有关11·15火灾事故的提案之一:把提升消防设防能力列入“十二·五”本市重大实事——采取措施整改11·15火灾暴露的本市消防疏于设防的建议》《有关11·15火灾事故的提案之二:有必要在全市干部中开展侵权责任法的普法教育——认真解决应对11·15火灾事故反映的法制认识偏差的建议》《有关11·15火灾事故的提案之三:政府重大决策前听取律师意见要成为依法治市的制度——把政府决策过程中发挥律师作用的要求真正落到实处的建议》《有关11·15火灾事故的提案之四:全市安全大检查在11·15火灾发生之前进行该有多好——施工现场安全以防为主的长效管理机制落到实处的再次建议》《有关11·15火灾事故提案之五:政府应对侵权责任法拟采取的一个重要举措——把市直管公房划归相关国企房地产集团所有并实施管理的建议》《有关11·15火灾事故提案之六:一个极其严重的教训:官员滥用职权会构成犯罪——明令禁止滥用行政权擅自处分公民的不动产物权的建议》。
同时,朱老师持续关注事故发生后建筑市场整治情况。2011年1月11日,上海市政府吸取火灾事故的教训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建筑市场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朱老师认为《意见》针对上海建筑市场规范和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关键内容提出具有可操作性的强化管理措施,但该新规定在法律制度框架内层级较低。于是,他起草了建议将《意见》上升为地方法规的提案,他超前地提出地方立法尤其要破除“等国家层面立法更新再接轨”的旧思路,上海作为特大型国际化城市,建筑市场有自己的特点,应在与上位法不矛盾的前提下“先行一步”。该提案正式落稿前,《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被纳入立法计划。《条例》于2011年12月22日通过后,朱老师又立即让我着手进行《条例》与《意见》的比较工作,并即刻完成了题为《依法整治建筑市场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认真贯彻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条例的建议》的提案。
朱老师那两年的提案都是围绕事故暴露出来的问题,针对问题进行深刻剖析,思考总结后提出有针对性和具有可操作性的建议,字字句句都是源于他挂心的上海城市建设的工程质量和安全问题。
二、“优秀提案特别奖”的背后
为依法、规范政府投资重大工程项目建设,三次提出推进律师为政府投资项目提供过程法律服务的专项提案,并获市政协“优秀提案特别奖”。
2011年1月14日的政协十届四次全会预备会上,朱老师的提案《律师全程跟踪旁站,确保依法规范运作——政府投资基础设施工程由律师全程提供法律服务的建议》,获得了市政协首次设评的个人“优秀提案特别奖”的殊荣。而这份提案事实上并不是一经提交就被采纳,背后也有故事。
▲朱树英律师获得的政协上海市委员会颁发的证书
早在2009年市政协十一届二次全会上,为配合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实施扩大城市旧城改造和基础设施投资的发展战略,朱老师就撰写了专项提案《律师全程跟踪旁站,确保依法规范运作——政府投资基础设施工程由律师全程提供法律服务的建议》。提案承办单位认为这一提案虽然很有价值具有前瞻性,但立即推行该方案条件还不够成熟。朱老师认为,上述提案对于依法、规范政府投资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应该在实施的过程中寻找完善的办法。于是在2010年,他继续提出提案《本市推行重大建设项目由律师提供全过程法律服务,确保项目依法、规范运行的再次建议》。这第二份提案引起主管部门的重视而被采纳,并决定由市委、市政府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发挥律师在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中重要作用的若干意见》的专门文件。文件颁发的当年,发生了“11·15”火灾,这个外墙改建项目也是政府投资项目。朱老师就这起特别重大的安全事故从不同角度一共提出6份有关政府责任范围的系列提案,其中《政府重大决策前听取律师意见要成为依法治市的制度——把政府决策过程中发挥律师作用的要求真正落到实处的建议》,就是就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建设由律师提供法律服务的第三次提案。承办单位对这个提案高度重视并采纳。
三、怀揣公益之心,城市建设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
朱老师认为城市建设中的顽疾无论大小,都不应忽视,他曾经写过一篇获优秀提案奖并获时任上海市委书记俞正声批示首肯的提案《千万不可因管理小缺陷,有失国际大都市尊严——关于加强本市公共场所的城市管理并及时整修相关缺陷的建议》。
▲上海站
这个提案是源于朱老师因出差经上海火车站南广场,偶然发现一外地旅客被路面破碎的石板险些绊倒。返沪后,他特意去一些大型公共场所和场地察看,发现不少广场、路面都有类似情况。问题发现了,“病根在哪里呢?”他先就火车站路面破损问题先与火车站联系,被告知问题发生在广场上,应归市容管理部门负责处理。上海市容管理部门已归口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与该局联系,被告知工程质量问题应由原施工单位负责维修。他又与工程承包人联系,该公司认为工程早已过保修期。绕了一大圈,发现了一个城市管理缺陷方面的结论。于是,他在上海世博会举办之前,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期间,提出这份提案。这份提案引起市政协领导的重视,被呈送市委。时任上海市委书记俞正声亲自阅批道:“对这个问题我也有同感,有关部门要加强研究认真解决。”
四、至诚公益,行而不辍
建纬律师在朱老师的影响下都深知自己肩负专业律师的社会责任。朱老师任职期内先后提出60份提案,在参政议政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他的提案清一色是围绕城市建设的国计民生,以提案的前瞻性和高质量先后5次获得市政协“优秀提案奖”、1次“优秀提案特别奖”,并以产多质优获得政协委员“提案大户”和“金牌委员”的美誉。朱老师的提案能够在分析各种时政弊端的同时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和建议,60份提案被采纳或解决的有47份,比例近80%,提案为解决问题提出的对策和建议多达279条。这些提案是他为社会民生所奉献的心力,是他在非常忙碌的工作之余劳心劳累之作,来自对城市、对老百姓忧戚相关利益的思量,来自他一颗忧国忧民的责任心。
▲《责任与使命——担任上海市政协常委十年的六十个提案》
就像朱老师说过的,他始终感恩建纬所发展至今所得到的社会各界的支持和帮助,所以他向建纬律师提出:“来自社会回馈社会,建纬人要积极参与公益事业,帮困扶贫,履行社会责任。”在建纬这位“公益之星”的引领下,建纬律师也始终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承担多个国家和地方课题研究,为主管部门立法建言献策。可以预见,这样一家时时刻刻不忘践行律师社会责任的律所,在未来会越来越好。
END
作者 | 王馨苡
编辑 | 建纬品牌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