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没有停车位,业主在绿化带停车,被物业收费,不交费被撬锁,该怎么办?”律师解答:
“没停车位你不管
业主开辟停车位
你就来收钱
收了钱你不负责
车被划 锁被撞坏
还得自己解决
这停车费我是不愿再交
可物业竟强行把我的锁撬了
急!我该怎么维权?”
以下咨询由律师解答:
Q1
我们当地2000年左右建成的老小区没有停车位。于是,很多业主在绿化带、公共道路两侧开辟停车位,物业一直在收停车费。我的车在停车位上被划了两次,锁被撞坏过两次,物业不解决只能自己花钱维修。现在物业又开始收取今年停车费,我不愿意交费,被物业强行把地锁撬了。物业违法吗?找哪个部门能管?
A1:
你好,物业收取停车费、撬锁等行为是否违法,需要具体进行分析,业主也可通过多种途径维权。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小区内部道路、绿地、公共停车位均属于全体业主共有,利用该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全体业主共有。因此,无论停车位的开辟或者是停车费的收取,均应由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依法进行表决,该决定对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
根据你的描述,若该停车位系业主个人擅自开辟,即未经业委会业主大会表决同意的,则业主个人安装地锁独占车位的行为本身不合法,物业公司也不得收取停车费或实施撬锁行为,其擅自收取停车费,并将停车费占为己有的,属于侵害业主合法权益,全体业主或业主委员会有权更换物业公司,并向当地住建局物业管理部门进行投诉,或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物业公布收费情况、返还收取的款项。
但是,若车位的开辟及进行相应管理是经合法表决通过,由物业公司代为收取停车费的,物业公司则有权基于其管理职责对你私加地锁的行为进行处置以维护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此时,若因物业管理不当导致你的车辆被划伤、锁被损坏的,你有权与物业公司协商或向有关部门投诉,要求其向你赔偿因管理不当所导致的经济损失。
Q2
我老公在下岗后领取失业金期间,在私人公司上班,私人公司没有给他购买社保和医保。2020年11月,公司派他去市里拉货,在拉货的途中脑出血昏迷,同车的同事打120将他送到医院急救,他在重症监护室住了12天,在普通病房住了57天后出院了,算工伤吗?
A2:
根据你所描述的情况,在工作时间突发脑出血的情形,通常比较难认定为工伤。但如果有关联证据,特殊情况下也是可以比照工伤待遇处理。
首先,你老公在私人公司上班,与该公司建立了劳动关系。虽然你老公在该公司上班期间,同时在领取失业金,但领取失业金不影响你老公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也不属于工伤认定的影响因素。
其次,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应认定为工伤。公司派你老公外出拉货,你老公在途中脑出血,虽符合因公外出的情形,但不存在受到事故、意外伤害等应当认定工伤的法定情形。不过,你老公的情形在特殊情况下也是可以比照工伤待遇处理。此时的关键是看突发脑出血是否因工作原因所致,需要区分脑出血是“原发性”还是“诱发性”。如果是自身疾病导致脑出血,则不属于工伤。如有相关鉴定等证据证明脑出血是因工作原因诱发,则应按照工伤处理。
最后,如果私企和你老公签订了劳动合同,公司在事发一个月内没有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你老公可以在一年内提出。如果公司没有和你老公签订劳动合同,在申请工伤认定前,需要准备工资支付凭证、工作证、考勤记录、招聘登记表以及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证据,通过申请仲裁确认劳动关系。
Q3
4年前,一个来过几次的顾客到我经营的彩票店买彩票,从中午一直待到晚上,中间结了两次账,最后说要上卫生间,未结账开车跑了。因为是老顾客,我在一张纸上记录着多少钱。我该怎么追回这笔费用呢?
A3:
你好,对方的行为主要涉及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你可以通过诉讼途径要求对方支付彩票购买费用。
你和顾客之间形成买卖合同关系,你提供符合约定的彩票,对方支付相应对价,对方逃避付款义务的行为已经构成违约。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九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起诉时你需要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对方的违约事实及欠付金额,如记账凭证、录像等证据。
需要注意的是,《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为三年。如果你与对方的彩票交易是在四年前,需要你提供证据证明曾经向对方主张过违约责任,否则现在已过诉讼时效,对方享有不履行的时效抗辩权。
Q4
我住顶楼,楼顶上就是整栋楼的三部电梯机房,并且三部电梯的井道与我家客厅、厨房共用一堵墙。每当电梯运行时,产生的低频噪声就会传入屋内。开发商以电梯保险期限已满和噪声符合规定标准为由(开发商检测时间是2019年1月,并且并没有到我家中进行检测,而是检测其他楼层),现拒绝整改,物业也不管,怎么办?
A4:
你好,若电梯产生的低频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的标准,你可以起诉开发商,要求开发商承担侵权责任,即对电梯产生的噪声进行整改及赔偿损失。
首先,你要先确定电梯运行产生的噪声是否对你构成侵权。根据《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的规定,你需要找专业的检测机构先对电梯运行产生的噪声进行检测,若超过法律规定标准则已经对你构成侵权,反之,则没有侵权。
其次,在确定存在侵权的情况下,你需要确定该向谁主张权利。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由于开发商作为房屋的建设单位,房屋的电梯也是由开发商购买安装,故开发商是实际的侵权人。根据上述规定,你可以向开发商主张侵权责任。
最后,若开发商存在侵权,你需要确定该找开发商主张哪些权利。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你可以准备你的身份信息、房产信息、开发商的企业信息、鉴定报告等证据,然后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开发商,要求开发商进行整改及赔偿你的精神损失。
值得注意的是,物业公司对电梯的运行是存在管理责任的。若物业公司在发现电梯存在噪音一直未进行处理而是放任这种情况存在则属于未尽到相应的管理责任,也存在一定的过错,你可以同时起诉物业公司。
Q5
在已有家庭的情况下,男方外出打工出现婚外恋,同时有了一个孩子,还给女方租下房子,并定期打钱过去。我们当时没有领结婚证,但户口本有夫妻证明,同时,在原有家庭也有两个孩子和两个老人。男方有没有犯重婚罪?挪用夫妻共同财产在法律上应怎样处理?
A5:
你好,男方是否构成重婚罪和是否构成挪用夫妻共同财产,需要根据你和男方是否构成事实婚姻关系来判断,户口本上的夫妻证明并不必然代表存在法律认可的婚姻关系。
根据你的描述,如果你和男方是1994年2月1日之后开始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且未登记结婚,不属于法律保护的夫妻关系。男方在此期间有其他异性,既不构成重婚罪,也不存在挪用夫妻共同财产的说法。《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规定:“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因此,双方共同生活期间的财产分割方式,原则上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法院以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判决。
如果你和男方是1994年2月1日之前开始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就构成法律保护的事实婚姻关系。这种情况下,如果男方已与第三者在民政局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或者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与第三者已以夫妻名义生活的,就可以追究男方的重婚罪。男方挪用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也是违法的。你可以选择在不离婚的情况下,请求在婚内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以维护自己的权益。《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你可以根据自己的现状来选择挽回损失的诉讼方式。
来源:CCTV今日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