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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陕西女白领爱上45岁农民工,逼婚无望自尽,尸检发现蹊跷

法律人2023-06-25 23:24:520

据白军所述,2015年3月21日,赵丽(化名)跑到延长县某村与他见面,他去了,但还是哄着赵丽。那天赵丽取出自己所有的存款6万元,把它交到白军的手上,让白军跟他的妻子离婚,这6万元可以拿去给白军的妻子作为补偿。

然而白军拿了钱后,根本没有去向妻子提出离婚,拿钱买了三轮车,还买了颗大金戒指给妻子,又把近三万元存进了妻子的账户。白军对妻子并不是没有感情,知道妻子对他好,每天晚上回家,妻子都会给他打洗脚水,相比之下,与赵丽相处,赵丽就不会为他做这些事情。

不过赵丽人长得漂亮,又是白领,白军也割舍不掉这段婚外情,反正就是两头骗。

3月23日,白军打算把赵丽送回县城,奈何赵丽这次说什么都要见白军的父母,她不能没有名分的跟着白军,可白军哪里肯,双方因此发生了争执,赵丽也认识到了白军的真面目。

白军说,他后来假装开车要走,就看到赵丽从包里拿出了一瓶药,然后往嘴巴里塞,于是他又停了车,跑过去把药瓶打掉,后将赵丽扶上了车子,打算送赵丽去县城,不过在途中,他发现赵丽不对劲,双眼紧闭,他以为赵丽吃药死了,又怕自己没法向警方交代,以后要坐牢,说不定还要被判死刑,于是就找了个小树林把赵丽埋了。

大概是觉得赵丽的手机还能用,反正白军留下了赵丽的手机,警方则是通过张某追查到了白军,起先白军并没有承认自己与赵丽的婚外情关系,后来赵丽的女儿指认了白军手上的手机是赵丽的,并且警方通过监控调查到,赵丽失踪前坐过白军的三轮车,并不是白军最初告诉警方的那样,他是乘坐摩的去见的赵丽。

白军撒了谎。

而死者自然是无法再开口说话,不过事情发生,有它发生过的痕迹,经查,赵丽的确与白军有婚外情关系。赵丽时年37岁,曾有过一段婚姻,有一个女儿,但因为夫妻感情破裂选择了离婚,女儿由赵丽抚养,在陕西延安生活,赵丽则是在一家饭店内工作,收入并不低,能够满足母女的生活,还有存款。

白军与赵丽则是老乡,于2013年相识,因为赵丽长得漂亮,白军不管自己有老婆孩子,就对赵丽展开了追求。另外,在调查过程中,警方发现白军在网上与另一名女性张某联络过,双方还有过通话,据张某所说,白军刚与她聊时自称是某处长,叫“李强”,后来发现“李强”不像个干部,因此追问,结果这人满嘴跑火车,不知哪句是真的,张某也就与他断了联系。

也正是这个张某,让警方顺利抓到了白军。

但与张某不同,赵丽与白军有直接接触,白军对她大献殷勤,清洗窗户、打扫卫生、修水管等,对赵丽穷追不舍,体贴入微,最终打动了赵丽的心。

虽然赵丽的各项条件都不差,相貌突出,生活精致,也有能力抚养女儿,但也还是想要有个依靠,在日复一日的接触中,赵丽也就爱上了这个其貌不扬、没什么钱的农民工,并且被爱情迷住了双眼,一时间看不到白军身上的缺点,还让白军与妻子离婚,转身娶她。

白军也的确想过与妻子离婚,不过看到妻子这么贤惠,虽然不比赵丽漂亮,但白军觉得自己没有理由与妻子离婚,为此,白军还曾找了个男人,去勾引自己的妻子。这样妻子便有了错误,他便可以理直气壮地提出离婚。

不过从结果上看,白军并没有与妻子离婚,甚至妻子都不知道他的心思。而赵丽在这段感情中投入了许多,最终并没有一个结果,甚至丢了生命。

从白军的供述来看,赵丽是逼婚不成选择了自尽,但事情又真是这样吗?赵丽已经没有机会说话,但尸检报告却可以揭开赵丽的真正死因,虽然赵丽的体内的确有安眠药成分,不过其吞下的安眠药分量并不致命,经过调查、检验,赵丽的真正死因系掩埋性窒息死亡。

那么白军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吗?白军供述自己看到了赵丽吃药,但赵丽并没有告诉他是什么药,后来看到赵丽双眼紧闭,没反应了,就以为死了,便把她埋了。而根据刑法第14条第1款规定,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从而构成犯罪。

故意杀人罪的故意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他人死亡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

一般情况下,以为他人死亡然后将其掩埋,导致他人死亡,可能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但本案中存在几个情况,案发前的情况都是白军说的,而白军习惯性撒谎。白军看到赵丽吃了药,把她扶上车,然后送往县城,是在途中发现赵丽没有了意识,这个过程应该是比较短暂的,而且他应当把赵丽送往医院,及时接受治疗,而不是在看到赵丽双眼紧闭后就以为赵丽死了。

由此传递出的信息,白军的内心其实是希望赵丽死了,结果赵丽也的确死了。

法院审理该案后,结合相关证据,以故意杀人罪对白军作出了判决。

来源:王彪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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