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76岁老太,10天诈骗700万,现金堆满房间,为何法院判她无罪
“我,秦始皇,打钱!”随着网络的发展,骗子的骗术也在日新月异的更新,甚至有人冒充秦始皇、乾隆的名头行骗。令人瞠目结舌的是,还真有人上当受骗,某广州富婆就被骗子以“乾隆皇帝”的身份骗了4000万,由此可见诈骗案的被害人群极广。
而在贵阳一位76岁的老太太也上了骗子的当,还被发展成了骗子的下线,帮助骗子行骗。但让人没想到的是,老太太竟然在十天时间就诈骗到了700多万,现金堆满了房间,而她本人还对此毫不知情,满心欢喜地介绍亲戚朋友入伙,但最终老太太却被法院判无罪,这是为何?
2016年11月24日,贵州省贵阳市某银行发生了一件怪事。一位穿着普通的老太太,走进银行后开口就说要汇款200万。这可把银行的工作人员吓了一跳,一般正常人不会平白无故汇款这么多钱,特别是老太太还说她要进行现金汇款。
工作人员唯恐老太太上当受骗,于是仔细询问了老太太和汇款人的关系,并查询了汇款人的账号,结果真的发现了猫腻。老太太对汇款人并不熟悉,甚至连这笔钱的来历都说得不明不白。最终工作人员谨慎地选择了报警,让警方来处理。
终于在民警的耐心询问下,终于弄清楚了事情的缘由。老太太说自己是贵州区的“民族资产解冻负责人”,负责解冻一笔巨大的资产,但想要解冻资产,就必须要先拿出一笔钱来运作。看到民警不相信,老太太郑重其事地掏出了自己的工作证和资料包。
但民警一眼就看出这些资料都是伪造的,很明显老太太遇到了骗局。这类骗局和所谓的“秦始皇打钱”是同一类型,骗子会先伪造一个身份,然后声称需要一笔钱来解冻资产,到时候会提供一笔不菲的报酬。
这种显而易见的骗局,一般都是针对老年人,且一些老年人偏偏对此还深信不疑,比如来银行汇款的饶老太就是典型。即使警方再三和她说明,她遇到了骗子,饶老太依旧不肯相信,说罢还要拉着警方回家,给骗子打电话求证。
而警方来到饶老太家中后才得知,饶老太这几天的存款数竟然高达700万,而这些钱都是她在十天内筹集的,刚刚筹集到的时候,甚至将饶老太的卧室都堆满。随后警方也从饶老太口中,得知了她受骗并被发展成下线的全部过程。
饶老太是贵州贵阳人,早年找了一个家境困难的丈夫,受尽了家里人的白眼,但好在饶老太一心要强,将几个儿女拉扯长大,还赚来了一点家业。或许正是看到饶老太太小有家产,骗子才会将目光发在她的身上。
2015年饶老太接到了来自“民族资产解冻”骗子的电话,在骗子的一通忽悠之下,饶老太不仅被骗了一笔钱,还发展成了下线。一开始骗子或许并没有想到饶老太能有多大的影响,只是给她画了一块大饼。
一个叫沈某的骗子自称是大人物,他让饶老太负责贵州区域内的项目,并且许诺如果饶老太能够发展6万名会员,就让她当会长。所谓的会员,就是缴纳100元参加资产解冻,以换取巨额的资金回报。
可让沈某没想到的是,饶老太对这个项目下足了功夫,不仅发动自己身边的亲戚朋友,还主动寻找同龄的老头老太,在短短的十天时间就超额完成了任务,发展了7万多名会员,同时也收到了700多万的会费。
这让骗子欣喜若狂,立刻让饶老太将钱打过来。但骗子不知道的是,饶老太的动静不仅惊动了他们,也惊动了银行的工作人员,最后工作人员报警,警方顺藤摸瓜,将这起犯罪团伙一举抓获。
随着案件的破获,饶老太终于恍然大悟,原来自己真的遇到了骗子。可随后饶老太就被警方带回警局调查,因为她的行为已经涉嫌集资诈骗。
根据刑法及最高法院的解释,集资诈骗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的行为,达到骗取集资款的目的。属于诈骗罪的一种,构成刑事犯罪,同时也要承担刑事责任。
集资诈骗涉案金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如果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可以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饶老太的涉案金额高达700万元,这已经构成了数额特别巨大,如果法院判决饶老太集资诈骗罪属实,那么等待她的将会是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的惩罚。
不过好在最后的结果令人欣慰,贵阳市人民法院认为,饶老太在案件中对于诈骗一事并不知情,其本身也是受害者。且诈骗所得的全部金额都没有归于其个人所有,而是转给了诈骗团伙。因此不构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这一前提,自然而然也不构成诈骗罪,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虽然最后饶老太被宣判无罪,但这件事毕竟不是什么好事,饶老太也要反省自己为什么这么容易就上当受骗,在以后遇到类似的骗局时,一定要小心谨慎,不要轻易被骗子骗走了自己的身家财产,更不要沦为骗子非法集资的工具。
来源:长沙骆波妃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