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纬30年 | 三十而立建纬路——朱树英律师访谈摘要
编者按
2015年,第十届市律协理事会决定启动“上海律师业发展历史记录暨上海律师业史料收藏”项目建设工作,计划通过个别访谈、集体座谈、实物征集、原物复制、口述历史、影像实录等方式,系统和完整地梳理、记录和保护上海律师业发展历史的影像史料,为后人留下相对完整而珍贵的历史文献与档案资料。
2018年7月,作为上海市律师协会“岁月回眸,口述历史”专栏的主要撰稿人,原上海市律师协会秘书长李海歌、副秘书长刘小禾做客当时坐落于香港广场南座31楼的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采访时任建纬所主任朱树英律师,细数建纬历历往事,回首上海律师发展历程。
今天,我们征得李海歌和刘小禾两位同意,在“建纬30年”专栏中首次刊发这篇尚未披露的采访实录,从一个观察者的角度,与朱树英律师面对面,回忆建纬30年漫漫征途,也一同见证律师行业的蓬勃发展。
把盏话当年,今日“建纬30年”专栏,让我们一起来看看这篇《三十而立建纬路——朱树英律师访谈摘要》,谨以这史海钩沉拾珍,愿建纬人不忘初心。
采访时间:2018年7月31日
地点: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
采访人:李海歌、刘小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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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访人
今天,很高兴在香港广场南座31楼的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下称建纬所),与朱树英主任亲切相会。多少年来,建纬所在上海司法行政系统和上海律师协会一直都是先进集体,这个“美丽传说”的带头人就是这位朱树英律师。朱律师从事律师工作之初就与我们有较紧密的工作联系,今天我们借此机会,再次走近朱律师,感怀叙旧。
之前,上海市律师协会的“岁月回眸,口述历史”专栏里,我们采访的大多是上了年龄、八九十岁的老律师,而今天我们请来的朱律师是“老三届”之前的65届,相对年轻许多,与以前的老律师一样,朱律师也拥有上海律师很多之“最”和“第一”。但是,朱律师又有着许多不一样,他赶上并很快适应了智能化、电子化时代,他随身带着电脑,上网、打字、处理文档和收发电子邮件,他都亲力亲为。
让我们一起来听一下朱律师是如何从一个企业的员工,成长为现在全国著名的大律师的精彩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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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树英
因为这是一档口述历史的采访,我就用口语化的方式接受采访了。
首先,我介绍一下,上海的律师界是如何演绎出建纬所来的?
我是共和国的同龄人,上海1949年5月27日解放的次日,我于1949年5月28日出生。上海世博会那年有一本《海派大律师》的书,收录了我的一篇文章,题目就叫《从小木匠到大律师》。我在原来企业,是做木工出身的。
我1965年7月65届初中毕业,到了现在的上海建工集团下面的第八建筑工程公司工作,进公司先是到职工技工学校木工技术班学习,一年后转为木工学徒。1979年提干当专职教师,填写过干部履历表,正式提为干部。从1965年到1992年,我当过工人、专职教师,做过工会及宣传工作等,后担任了2年总经理秘书、8年企业法律顾问室主任,合计在上海建工工作了28年。
在职期间,1980年,我先在上海教育学院的专职教师培训班学了一年,后又到黄浦区业余大学业余就读中文专业,那四年是正儿八经读书,对我以后的帮助、影响都很大。
1984年9月我中文毕业后,去参加了上海大学文学院法律系举办的为期两年的律师培训班,都是业余学习,翟建大律师当时是教刑法的老师。1986年2月,在全国律师统一考试之前,司法部在上海搞了个律考试点,我幸运地通过了这次考试。考试后要到律师事务所去实习,于是我就去上大文学院/联合律师事务所第二分所实习,师从的翟建律师也是分所主任,联合所主任就是朱洪超。那时承办的多是民、刑案件,其中主要是刑事案子。在兼职实习期间,我已在企业法律顾问室任主任,单位领导很支持,同意我在不影响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去律师事务所实习办案。我跟随翟建老师一起办了一百多个刑事案子,熟悉这方面业务对以后做专职律师很有帮助。同时还办理了一百多个离婚案子,很感激学校里教《婚姻法》的周瑞安教授对我的带教与培养。当时分所的办案数量上不去,翟建主任宣布从第二年开始,办一个案子奖励1元钱。那时候办一个离婚案子工作量很大,却一般只能收30元钱,律师提成可得10块钱。而当年我全年共办了41个案件,收到41元钱的奖励,现在来说简直算不了什么,而那个时候相当于我一个月的工资了!1986年到1992年我做兼职的时候,每年办40多个案件,在法院我与社会上的不少大牌律师打过对手,兼职办理大量案件的实践锻炼了我。同时,我本单位工作一点都没有耽误,整个公司合同签订和履约等都是我经手负责管理的。
1989年到1992年,我又去华东政法学院成人高校读了3年的法律本科,每周两个下午,两个晚上。在相当长一段时间里,我一边工作一边读书,没有停过。我的法律底子、写作功底都是在这先后10年的在职求学时期打下的。
期间,1986年我在司法部上海试点的律师资格考试通过后,有李国机律师事务所等与我接洽加盟事宜,但企业领导觉得好不容易把我培养成企业自己的法律人才,不希望我离开企业。考虑到确实是企业和行业培养了我,我向领导承诺不会离开企业,领导遂安排我在新设立的法律顾问室担任副主任、主任,干了8年。
专职当企业法律顾问之前,做秘书要写东西,做老师要讲课,这些工作岗位给我很好的磨练,新业务所需基本功都已经有所修炼。
我在担任企业法律顾问室主任的工作期间,以合同管理为主,原则上企业所有的合同需经我统一审查。人手不够,我提议各个基层单位管公章的办公室主任都兼职当合同专管员,领导同意了,所以我下面就有了一批骨干,我负责培训,抓两级管理,较小合同由他们审,较大合同就到我这里来。形成企业自主注重事先把控、预防纠纷、预防诉讼的管理机制,我负责管理8年里,企业没有发生一件由于我们疏忽而引起的被诉案件,这个经验直到今天很多企业都还在运用。
我逐渐做出了一些成绩后,公司被上海市工商局评为“重合同守信用单位”,上级充分肯定了我的合同管理经验,让我在全市表彰大会上去做经验介绍,后来1995年我担任首届上海仲裁委的仲裁员也是由上海市工商局推荐的。单位领导越来越觉得法律顾问工作的重要性,特从保卫科抽调了一人,又从华政招了一个毕业生,我这个法律顾问室就成为有三位工作人员的比较齐全的科室。
1991年,司法部评选全国百名优秀法律顾问、优秀企业法律顾问室,分给上海的名额是一个集体、一个个人。八建公司将我的材料报徐汇区工商局、司法局,然后由区司法局报到市司法局。结果上海获评优秀集体的是上钢五厂企业法律顾问室,负责人是和法礼(后来也转为专职律师),优秀个人评的是我。当时我还与和法礼两人跟着市律协王文正会长一起进京参加表彰会领奖。
我当专职律师的转机出现在1992年。当时上海市建设委员会领导很重视行业法制工作,想组建成立一个行业内专业的律师事务所,通过法规处在建委全系统调查,挑选优秀人才。当时系统内有60多个有律师资格的人员中,有一半人担任领导职务,不从事律师业务;有20多个人有时偶尔做点兼职律师业务,而我在业内已小有名气,在律师业务特别是企业法律顾问方面已经做出了一些成绩,是年4月23日,正式确定由我领衔开始筹备设立一个专业的律师事务所。
市建委与市司法局领导经过反复沟通,市司法局为了培养专业法律服务,同意由市建委组建一个专业律师事务所,并就此达成了协议,特批了两年的过渡期,即事务所成立时有两个主管单位,专业主管单位是建委,律师业务领导单位是市司法局(这两年里,我仍由原单位发工资)。到1994年底两年过渡期满后,事务所要与建委脱钩,转归司法局领导,建委业务指导。考虑到我们都是兼职律师,一步成立新所有困难,所以1992年7月我们先到上海市联合律师事务所去过渡半年,取名“联合律师事务所第八分所”,又叫“建设工程和房地产分所”。半年以后,1992年12月29日,正式成立了一个过渡期全部由兼职律师组成的“上海市建设律师事务所”。当时市司法局分管律师工作的是史德保副局长,史局长和市律师协会王会长对我们新设律师事务所给予了非常大的帮助与支持。
关于成立上海市建设律师事务所(建纬所前身)的决定
建所以后,我们先在建委的下属办公地点过渡,较短一段时间里,我们先后到过人民路、北京西路、五原路等处,后搬到恒积大厦办公,自己付租金,税务注册地20多年来一直在黄浦区未变。
我在原单位工作期间一边工作一边在职就学,已经适应工作紧张习惯;同时也积累了企业非诉讼的合同管理经验。出来做律师时学业已经结束,适应市场需求在原先已经办过不少刑民诉讼案件的基础上,过渡到非诉讼服务为主模式,而这本来就是我的强项,所以我感觉还是比较熟悉的。开始时我们这里有建工系统的兼职律师10多个,后来又有来自市政局、土地局等加盟的专职律师。事务所工作以非诉讼服务为主,我们当时就探索项目建设全过程法律服务,在履约过程中预防发生纠纷,而不是将诉讼作为解决企业管理中产生纠纷后的唯一手段。
到了1994年底,我们理应遵守协议进行脱钩改制。这时有关各方产生了不同意见,所里律师有的已经脱钩,也有一些律师不愿意脱钩。但当时市司法局接任分管律师的缪晓宝局长要求非常明确也非常严格,如果我们所不脱钩,原先体制特殊的事务所便不能存续;也就是说,作为主任如果我不辞职,所里律师就都不能继续在这里执业,我感到很大的压力。于是我在期限前向原单位提交了辞职报告,原单位领导不说不批准,也不明确批准,最后我是以“单位一个月不给答复视为同意辞职”的相关规矩,正式完成辞职手续。其他不愿辞职的兼职律师便不能成为建纬的专职律师。1995年1月1日起,经过改制试点,建纬所正式转为由专职律师组成的与行业管理相适应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
接下来,我报告一下建纬所是如何发展起来的?
我担任事务所的主任最早是市建委下批文任命、市司法局同意的,后来转制脱钩了,市司法局要求必须由辞职到位的专职律师才能赋予选举权、被选举权。转制后第一次事务所主任选举时,局领导非常重视,缪局长亲临事务所指导,严格按照规定,最后律师们选举我继续担任事务所主任,直到现在。当时我们的这两年过渡期不但给我们日后担任专职律师做好准备、打好基础,还有一个好处是经过试点直接过渡到了合伙制。与同一批参与合伙制试点、老牌的市第二律师事务所相比,我们一步到位,转制合伙更彻底,没有后遗症。
当时我所的业务创收已达到770万,在全市已名列前茅。我从原单位脱钩出来以后,上海建工集团有案子时也会交我办理,他们自己后来也成立了法务部,人员都很能干。由于业务量越来越大,好多眼睛都盯着,有人质疑我们有建委做后盾、“建设”的所名有专业垄断之嫌等等,然后我们就根据司法局的要求改为现在的名称“建纬”。后来市房地局、市科委、市经委、市总工会等希望沿用我们建所的模式,但过渡期取消了。
我们事务所从建筑、房地产的合同管理起步,形成以这个专业方向作为事务所工作的重点,到现在都没有改过,只是分工更细了。我们现在有不动产金融、国际工程业务、建设工程和房地产、工程总承包业务等部门。专业越分越细,业务发展持续走高,在专业领域享有较高的专业声誉。
事务所办公楼从最早在延安东路的民宅、人民路的住宅,到淮海路的恒积大厦、五原路、镇宁路的洋房,后到九安广场、九尊大厦,再到这里的香港广场,办公场所越搬越大,越来越好。从2002年起,在全国先后有一批加盟的分所,到今年已有16个分所,年内还计划成立两家。总分所之间以专业作为纽带,实行人员本地化、统一的专业服务为主的管理模式。
目前,建纬所的管理团队核心层是主任一正二副,还有两个主任助理,我自己则经常有10个左右助手,协助我办案、整理文字材料等。现在自己能用手机、电脑处理好多工作,即使我人在外地,也能及时处理业务。
我当的是业务型主任,自己一直在一线办案。2004年,我获评“上海市优秀民事代理律师”与此有关。该项评选由司法局与市律师协会共同组织,计划全市评10个,最后严格按照标准,宁缺毋滥,只评出了7个。按照评选要求,需申报本人上报近三年的业务量,我2002年、2003年、2004三年共计办案180多件,全是建设工程和房地产的案件,当然我都有合作办案的律师。评委在上报的办案目录挑一个案件材料组织评审,却挑了唯一由我个人一个律师(因已有委托人的代理人一人)承办的全案包括8个当事人、上海高院一审、最高院二审、最高检抗诉成功、最高法院院长批示同意由最高院再审的上海阳光城案件。这个案件非常复杂,最高检抗诉成功发回最高院重审的诉讼程序以前从来没有碰到过。最高院重新组成合议庭,最后以民事调解书结案。评委们通过阅卷,充分肯定了律师的工作,我就是凭这个案件被评上“优秀民事代理律师”的。
由于我原先就具有在企业从事合同管理的经验,推广到后来提供服务的一些单位,都是通过非诉讼的全过程的法律服务,强化顾问单位合同的每个环节的管理,事先把控、预防纠纷、减少诉讼。一些相对方提供的合同,有不少漏洞甚至陷阱,也都被及时应对补救。随着经验积累,现在遇到纠纷案子,我只要听半个小时左右,案件的关键在哪里、当事人应当采取什么办法等肯定都清楚了。
我虽然不是中共党员,但毕竟从小到大都是受党的教育,党的政策、要求我都是熟悉的,作为事务所主任,我不单是口头上配合支持事务所党建工作,而且在工作中落到实处。我们事务所党员比例很高,凡是要求来我所的,党员优先。由于党组织的先锋模范作用,律师队伍的素质也提高较快,我所每年都超额完成献血任务,律师踊跃超名额报名献血,其他公益方面活动也都积极参与。
最后,我要衷心感谢培养我成长的上海律师行业。
2006年,上海评选首届 “东方大律师”,候选人以海选方式产生,评委来自四面八方,层次很高。这次评选活动组织得很有特色,非常严谨。经过初选(298人)、复选(96人)、总决选(30人),最后10人得奖,我名列其中。在隆重而别具一格的颁奖典礼上,为每一个获奖者颁奖的人都具有特定意义,当时为我授奖的是在行业里名气很大的现代设计集团的总设计师、工程院院士魏敦山,给我的颁奖词说:他不是建筑师,却为一系列著名的建筑夯下了不可撼动的坚实地基,筑起了不可逾越的坚固围墙。出自木匠的大律师,踏踏实实、一尺一寸地为这座城市的建筑上梁立柱。他本身就是法治的一根合格的栋梁。
我曾连续担任了4届上海市律协理事会理事、常务理事,还担任了13年市律协建设工程房地产专业委员会的主任。在全国律协,我自1998年起先后担任民事专业委员会秘书长、副主任和主任,后分设了建设工程和房地产专业委员会,就让我去当这个委员会的主任。我觉得要做好专业委员会的工作,除了热心公益,还要有专业能力。现在各专业委员会里,建房专委会成效最突出,我与专委会副主任合作配合得很好,每年都要开5、6次会,领导布置的任务,我都会积极落实,建房委每年的活动最多,反响最好。因此可以说,从全国律协会长到地方律协,从上到下对我都很认可。
在国内仲裁领域,从1995年开始,我最多时担任12个仲裁机构的仲裁员,现在还在赣江国际仲裁院和一带一路(中国)仲裁院(总部在武汉)两家仲裁机构,分别担任副院长。
近年来(2016年、2017年、2018年)连续三年,我平均每年出两本专著,有《墨斗匠心定经纬》《苦寒磨砺筑方圆》《工程合同的证据及其管理》和《政协提案集》等,由法律出版社、知识产权出版社等出版。
现在每年讲课约占我总工作量的三分之一。统计到2017年底,我做律师25年里,共计讲课1218次,平均每年讲课50次左右,讲课的时间绝大部分是安排在星期六、星期天。上课主要对象是律师同行及建设工程和房地产领域的有关人员。我是住建部建筑市场司的法律顾问,还担任有关建设工程立法课题组的组长,帮助立法、新法讲课等等,任务非常繁忙。总的来说,我在外地讲课比在上海讲得多,这也在外地提升了上海律师的专业影响。
从2003年到2013年,我担任上海市第十、第十一届政协委员、常委,被誉为“金牌委员”,共写了60份提案,内容清一色都是关于城市建设专业的提案,平均每年6份,大大超过指标(指标是一年一个委员写一个提案)。优秀提案5份,其中2012年获得市发改委提议、政协同意并经公示的“优秀提案特别奖”,内容主要是:建议政府投资的项目要有律师提供全过程服务。10年间我的60篇提案连同有关部门给的答复我都收了起来,全套资料保存完整,后集结成书,供律师担任政协委员撰写提案时参考。
担任社会职务的会议很多,时间上与我的律师业务肯定有冲突,我便尽可能各方兼顾,合理安排,由于经常在出差来回赶飞机、火车的前后挤出时间参加会议,我也被人戏称为“拉杆箱委员”。
现在我年近七旬,还能和原来一样从事律师业务,并没少做,而且身体“三高” 指标都好,应当归功于始终坚持着早睡早起的作息时间和健康的生活习惯,不管在上海,还是到外地,数十年如一日,都是如此。我每天都写工作日记,已坚持了数十年。
我从事律师工作以来,所取得的所有成绩都是这个行业培养和赋予的,因此,我在接受这个栏目采访时,我要由衷地感谢培养我成长的上海律师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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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访人
在业内说起朱树英律师,他的专业与勤奋有口皆碑。1991年他跟随市律协王文正会长一起进京参加司法部表彰会领奖之行后,我们经常听到王会长在多种场合,对朱律师虽然已经作出成绩名声在外,仍保持学习认真刻苦、身心健康生活有规律等习惯大加赞赏。
从“联合律师事务所第八分所”“建设工程和房地产分所”,到“建设律师事务所”,事务所名称有半年的过渡期;律师从兼职身份到完全离开体制或企业成为专职律师、事务所从行业所到完全与原单位脱钩,前后过渡了2年。这种特定时期创新之举的模式,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企业需求的发展与律师体制的改革,可谓空前绝后。
在较长一段时间里,建纬律师事务所各方面工作都走在前面,获得广泛好评,连年受到表彰,这与事务所有朱律师这样的好带头人是分不开的。
在事务所的荣誉橱里,我们看到有许多记载建纬律师事务所荣誉的奖状、奖牌,特别是朱律师获得的诸多证书、聘书、牌匾等,令人叹为观止。2006年经全国律协推荐,朱律师获评中央统战部、发改委、人事部、国家工商总局、全国工商联联合颁发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者”。
这里还陈列着复旦、同济、交大、北大、清华、人大、浙大、重大、东南大学、厦门大学等10所高校客座教授的聘书,有法学院,也有土木工程学院等专业学院和成人教育学院,都是讲专业课。朱律师还经常应全国各地律协之邀,去给律师上课,期间收到了一位地方律协会长赠送的写有“律师之师”字样的牌匾,充分说明律师同行对他的认可。
钱伯斯是世界上著名的法律服务评级机构,建纬事务所连续好几年获评建设工程第一等第一名,房地产第一等的第二名。朱律师的口碑非常好,经过背靠背、在律师中了解情况等方式,该评级机构还认定朱律师个人业绩特别突出,因此朱律师在2011年获颁钱伯斯“终身成就奖”,后来又获评两次高级别的钱伯斯“律政之星”称号。
听了朱律师对其从木匠、企业法律顾问、兼职律师、专职律师、专业律师一路走来历史的回顾,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他本人获得的诸多荣誉称号以及他领衔的律师事务所取得如此骄人的成绩, 都是他(们)多年来坚持刻苦认真、艰苦奋斗得来的,令人钦佩。尤其令人赞叹的是,朱律师数十年来坚持生活好习惯和取得辉煌成绩之间的因果联系,充分反映出他严格自律惊人毅力的强大力量。
数年未见,面对朱律师依旧精神饱满、精力充沛,精气神一如数十年前的模样,我们不由得想起几句熟悉的句子:“出走半生,仍是少年”,“保持初心,贯彻始终”。以此来描绘眼前的朱律师,真是再贴切不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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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建纬品牌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