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普法】房屋租赁合同公证助您无忧租房
公证指南
房屋租赁合同公证助您无忧租房
房屋租赁过程中,您可能会遇到
鸠占鹊巢随意转租的租客
拖欠租金无故失踪的租客
擅自改建损坏房屋的租客
扣置押金蛮横强硬的房东
房屋查封权属不明的房东
如何避免房屋租赁过程中的囧境?
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公证
在租赁开始之前
就把风险预防功课做足
“居者有其屋”是一项重要的人权保障,国家一直非常重视人民群众的居住问题,一方面强调“房屋的居住属性”,打击炒房行为;一方面通过法律保障租房人的居住权益。租房过程中,如果遇到风险后再考虑预防,则悔之晚矣,风险发生后的诉讼无疑是费时耗力的,从起诉到官司打赢、执行,往往需要较长时间,并且房屋短期无法再次出租,徒耗精力和金钱。而提前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公证,则可将相关风险预防条款预设在房屋租赁合同中,对房屋租赁合同双方而言,都有着很强的约束力,这样既保障租客权益,也将房东所负担之风险一一规避。
尤其是涉及租赁房屋面积多、期限长或者租赁商铺、写字楼这些高标的合同,公证员会从法律和实务的角度对房屋租赁合同条款提出建设性意见,并进行全面的审查,保证合同签订的完备严密、真实合法。
01
对出租人来说
如遇到承租人违约,逾期不腾空房屋的情况,直接撬门的行为万万不可取,侵犯了承租人的财产权和隐私权不说,被承租人反咬一口的话就真说不清楚了。
公证机构可以根据申请,为出租人和承租人办理租赁合同公证,并协助、指导出租人和承租人完善租赁合同条款,提前在合同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义务:
承租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时,出租人有权单方收回出租房屋;
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形,包括拖欠租金、租期届满时不腾退房屋等;
出租人单方收回房屋前应履行的催告义务,用以催告的联系地址和电话,以及收回出租房屋的条件;
当承租人不履行协议时,对出租人清点租赁房屋财产、单方收回出租房屋等过程进行保全证据公证;
在无财产担保的租赁合同中,如果租客承诺不按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自愿接受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则公证处可以对租赁合同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出现租客不按约交纳租金的情形,房东可凭借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租赁合同公证书、公证处签发的执行证书,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不必经过漫长的诉讼程序。
02
对承租人来说
对于租客来说,在订立租赁合同时往往无法准确获知房屋的所有权归属,租赁的房屋是否设立居住权等其他用益物权,是否存在非法转租、有无被司法机关查封等情形,这就需要公证处为您规避租赁风险,减少纠纷源头。
房屋租赁合同签订前,公证员可指导房东和租客完善租赁合同条款,明确各方权利义务,核查合同可能存在的一些法律风险,并且协助房客查询出租房屋的权属状况,使房东放心租房,租客安心居住。
可通过约定在合同中明确如下事项:
设立居住权的房屋不能租,《房屋租赁合同》中可列明出租房屋没有设立居住权,且在租赁期间也不得新设居住权。否则出租人应承担违约责任的条款。
出租人发现房屋被转租应及时提出异议,期限为6个月,建议实际租房人应当要求在《房屋租赁合同》中列明出租房屋属于出租人所有,非转租房屋的条款。这样切实保障自己的权利。如果知道房屋是转租的,则要求出租人出具转租的函。
对于承租人而言,在租赁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旦出租方有恶意涨价的心理而故意躲着不见,或通过拒收租金的方式造成承租方延迟交付租金的违约事实,以达到解除租赁合同目的的,承租方都可以向公证处办理出租方拒收租金事实的保全证据公证,同时将租金提存到公证处。承租方的租金提存到公证处后,等同于向出租方履行了交付租金的义务,避免了延迟交付租金的违约责任及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
房屋所有权发生争议,或者出租人因为诉讼纠纷,房屋被司法机关查封、甚至拍卖,严重影响了租房人生活安宁权。这次新法保护租房人的合法权益,明确了当房屋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房屋权属有争议时,租房人可以退房,并要第一时间应留存好相关证据,及时通知出租人要求解除合同,必要时对合同解除过程申请保全证据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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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六安市皋翔公证处、石家庄律师顾问公证顾问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