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普法】这九项公证内容,须一次性告知
法律人2023-07-23 19:25:030阅
▼
为贯彻落实司法部《关于优化公证服务更好利企便民的意见》,近日,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和中国公证协会制定印发《公证一次性告知内容概要》。
公证一次性告知内容概要
一、本公证机构执业区域范围;
二、本公证机构办理公证业务范围(国内、涉外、涉港澳台);
三、本公证机构服务时间、各办证点地址、联系方式和已开放的线上(咨询、查询、预约、申办)公证平台路径等;
四、申请公证事项的证明材料清单和取得证明材料的途径;
五、公证收费标准和减免费用条件;
六、公证书出具时限要求;
七、不予办理、终止公证的适用情形;
八、本公证机构所属的执业监管部门及投诉电话;
九、法律关于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骗取公证书的有关规定。
来源:江西司法行政微信公众号
0000
评论列表
共(0)条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