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类驾驶证“注销”业务可恢复驾驶资格,你知道吗?相关流程看这里~
日常生活中
机动车驾驶人因疏忽
导致驾驶证被“注销”的情形
时有发生
其中有两类“注销”业务
可以恢复驾驶资格
你知道是哪两类吗?
又当如何恢复呢?
今日重点解读
允许恢复驾驶资格的两类业务
及相关流程
敬请关注分享~
第一类:逾期一年以上未换证
相关规定
根据《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139号)第七十七条:超过驾驶证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换证的,车管所应当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被注销机动车驾驶证未超过二年的,机动车驾驶人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可以恢复驾驶资格。
政策解读
根据上述规定,驾驶证超过有效期限一年以上,驾驶证注销。
逾期一年以上未超过三年的,驾驶证为“注销可恢复”状态,机动车驾驶人参加科目一考试合格后,可以恢复驾驶资格。
◇ 递交资料
驾驶人体检
机动车驾驶人换证体检,体检完成后无需打印纸质《身体条件证明》,系统将自动上传。
携带资料
◇ 驾驶人身份证明(原件)
◇ 机动车驾驶证(原件)
◇ 一张白底1寸免冠照片
办理地点
◇ 市级车管第一、二分所
◇ 各县(市)车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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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流程
◇ 递交资料
◇ 业务受理
◇ 缴费
◇ 预约考试
◇ 参加科目一考试
◇ 考试通过,制作驾驶证;考试未通过,缴纳补考费重新预约考试
◇ 领取驾驶证
注意事项
1.机动车驾驶证逾期一年内的,可以正常申请换证,但在换证前不可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
2.机动车驾驶证逾期超过三年的,想再次申领驾驶证,需重新报名考试、获取驾驶资格;
3.外地驾驶证逾期一年内的,可以在石家庄申请“期满 转入”换证业务;但逾期一年以上未超过三年的,需前往驾驶证核发地申请恢复驾驶资格。
第二类:逾期一年以上未体检
相关规定
根据《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139号)第七十七条:年龄在70周岁以上,在一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一年内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机动车驾驶证在有效期内或者超过有效期不满一年的,机动车驾驶人提交身体条件证明后,可以恢复驾驶资格。
政策解读
根据上述规定,年龄在70周岁以上,在一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一年内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驾驶证注销。
驾驶证在有效期内或超过有效期不满一年的,驾驶证为“注销可恢复”状态,机动车驾驶人提交身体条件证明后,可以恢复驾驶资格。
恢 复 方 式
驾驶人体检
机动车驾驶人换证体检,体检完成后无需打印纸质《身体条件证明》,系统将自动上传。
携带资料
◇ 驾驶人身份证明(原件)
◇ 机动车驾驶证(原件)
◇ 一张白底1寸免冠照片
办理地点
◇ 市级车管第一、二分所
◇ 各县(市)车管所
△点击图片放大观看
业务流程
◇ 递交资料
◇ 业务受理
◇ 缴费制证
◇ 领取驾驶证
温 馨 提 示
1.办理业务前,需将道路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2.车管所及交警大队均可提供自助照相服务,申请人需自备纸币(10元);
3.需代办的申请人,可通过“交管12123”APP委托他人代为办理,无需再出具纸质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