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安全生产法》正式施行,餐饮行业使用燃气的要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
全国人大常委会
6月10日表决通过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新修改版
将于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根据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四款,“餐饮等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燃气的,应当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并保障其正常使用。”
若未按照规定安装,根据新法第九十九条第八款,餐饮等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燃气未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近年来,因餐饮行业厨房用气不当而引发的安全事故仍时有发生。燃气公司在检查中发现比较突出的安全隐患有这些:
燃气设备设施或连接处漏气
软管未紧固
燃气报警器故障或未投入使用
通风设施异常等
隐患易引发燃气泄漏,
正确安装和使用
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和紧急排风装置
可大大减少事故的发生。
如何挑选合适的可燃气体报警装置?
1、根据用气场所的大小和类别,可选择民用可燃气体报警器,防爆型可燃气体探测器,有瓶组站、气化炉的餐饮用户,应使用防爆型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具体可详询专业师傅。
2、选择可燃气体报警装置时,要关注产品是否具备消防认证,并要找有资质的公司施工。
使用可燃气体报警装置需要注意什么?
1、选用适合用气环境使用的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并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功能检查。
2、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的管理操作和维护应由专业人员负责,不得私自改装、停用、损坏燃气报警控制系统。
3、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发生故障后请及时委托具备资质单位进行维修,保障其正常使用。
4、燃气报警器发出警报信号后,应及时关闭燃气总阀门,并到室外安全地方致电燃气公司安排专业人员上门检测。排除燃气泄漏风险后才能继续使用。
文章来源:晋州市城管执法局热燃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