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把交警不当警,湖南交警可直办4类刑事案件 2类行拘案件(2021)
法律人2023-08-08 03:04:080阅
湖南交警可直办
4类刑事案件 2类行政案件
一、刑事案件
1.交通肇事案。(《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五款、第一百零一条,《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2.危险驾驶案。(《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二款、第四款,《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3.重大责任事故案。适用情形:在办理交通肇事案件中,有证据证实负有安全管理职责的人员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犯罪的。(《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款)
4.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适用情形:在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和交通违法查处中,有证据证实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三条、《刑法》第一百四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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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是警察吗?交警也是警!放屁!#[破涕为笑][捂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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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行政案件
5.道路交通违法案。适用情形: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处以行政拘留处罚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九十六条、第九十九条)
6.妨碍执法秩序案。适用情形:隐藏、转移、变卖或者损毁公安交警部门依法扣留的车辆等财物的;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提供虚假证言、谎报案情,影响公安交警部门依法办案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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