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级奶爸“神操作”,抱娃开车要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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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搜狐新闻报道,近日,河池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宜州大队接到网友举报称,在宜州城区发现一辆轿车的驾驶位置上坐着一名小孩,小孩双手扶着方向盘,驾驶该车的男子一边抱着小孩一边开车,存在严重安全隐患,请求交警部门调查处理。
根据网友提供的信息,大队民警迅速调取沿途监控录像,发现于2021年8月13日10时46分,一辆黑色的奔驰轿车沿中山大道由西向东行驶,当行至市政中心广场路段时,监控摄像头抓拍到司机怀中坐着一小孩,而小孩的双手扶在方向盘上,做出驾车的模样。
通过技术侦查,警方与该车驾驶人丘某取得联系,丘某承认当天确实是抱着孩子在开车。8月17日上午,丘某驾车带着孩子到交警宜州大队接受民警进一步调查。
丘某称,当时四岁半的小孩在车中哭闹不止,无奈之下抱起孩子开车,感觉自己驾驶技术娴熟,所以也没有靠边停下哄孩子。丘某在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时,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丘某被处罚款100元,驾驶证记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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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有哪些?
机动车造成的交通违章中多数是机动车驾驶人妨碍安全行车行为、违法上道路行驶、无证驾驶、闯红灯、逆行、违法掉头等这些行为,其中机动车驾驶人妨碍安全行车行为最多,也因此引发的交通事故占多数。那么,有哪些情况属于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呢?
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62条的规定,驾驶机动车不得有下列行为:
1、在车门、车厢没有关好时行车;
2、在机动车驾驶室的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
3、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4、下陡坡时熄火或者空挡滑行;
5、向道路上抛撒物品;
6、驾驶摩托车手离车把或者在车把上悬挂物品;
7、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
8、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或者路段鸣喇叭。
当然,由于法律条文无法穷尽执法实际和司法实践过程中的所有情况,所以,妨碍安全行车行为的情形远远不止这些。
→ 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如何处罚?
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62条的规定,驾驶机动车不得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否则依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的规定,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根据相关扣分标准,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一次性扣2分。
温 馨 提 示
驾车携带儿童
请使用儿童安全座椅
如遇儿童在乘车中出现哭闹的情况
应及时将车辆停靠在非禁停安全区域安抚
开车抱娃是陋习
危险驾驶要摒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