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奸”符合下列情形,认定为犯罪,要坐牢
法律人2023-08-09 01:57:570阅
通奸,是指有配偶又和他人自愿发生性关系的行为。通奸可以是两方都有配偶,也可以是一方有配偶。如果两方都没有配偶的情况下,属于同居,不是通奸。
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并没有对“通奸行为”做出规定,所以从目前来看,通奸并不违法。
我国《刑法》并没有规定“通奸”的相关内容,所以说在一般情况之下,通奸不是犯罪。但是在下列情形之下,可以认定为犯罪。
1、已婚(未婚)男子与不满14周岁女性发生性关系,双方即使自愿,也涉嫌强奸罪。
2、已婚(未婚)人士与不满14周岁男性发生性关系,双方即使自愿,也涉嫌猥亵儿童罪。
3、不管已婚还是未婚,和军人的配偶同居,涉嫌破坏军婚罪。
通奸在一定情形之下,属于犯罪,如果是党员的话,通奸还会受到处分。
根据相关处分条例,党员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撤职、开除党籍等处分。
所谓不正当性关系,就是所有婚外性行为,都属于不正当,当然也就包含了通奸行为。
如果不是党员,在行政机关上班的话,根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规定,包养情人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当然包养情人,就包含通奸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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