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喝多了!女子将豪车遗忘在酒店4年,要收停车费5万!女子:没人通知我……
一位外地女车主
到四川成都和朋友就餐聚会
将一辆奔驰越野车
停在成都某酒店后
竟然忘了将车取回
这一忘竟然是4年……
#案情回顾#
四年前,一女子开车去酒店与朋友聚会,饮酒后意识不太清醒,朋友也不知道她开了车,便好意将她送回了家中,而女子的奔驰越野车却留在了酒店门口。
后来因为生意繁忙,加之车主名下还有好几辆车,这位大意的车主就忘记了奔驰车依旧停放在酒店的事情。
被遗忘在酒店的奔驰车
酒店方一直以为这位车主是长住在这家酒店。后来发现这辆豪车完全没有挪动的迹象,酒店方也没有去查找车主的去向,还经常给这辆车车身外部保洁。
直到今年7月份,酒店重新装修,才将此事告知了派出所民警,警方几经辗转找到了车主。
而按照酒店停车收费标准,四年下来产生了近5万元停车费!
女车主本人也难以置信,对自己4年前开车来吃饭的事完全没有印象。通过对车辆的清理,才发现确实少了一辆奔驰越野车。
最终,在派出所的调解下,女车主向酒店支付了6000元的停车费,取回了车。酒店方在追回停车费后向警方送来锦旗,以示感谢。
事情一出,
网友们议论纷纷……
有网友表示:
车多的人也有烦恼……
也有网友表示:
物业应该对车辆承担一定责任……
甚至有网友担心:
这车还能不能开上路?
徐剑文律师
从法律的角度分析本案件
情景演绎
(以下均为设计对白)
男主持人(物业):姐,你可算来了,你的车放在这里都四年了,停车费都要收五万块钱了,投诉的人太多,你快点把它移走吧!
女主持人(车主):五万?我又不是故意把这车停在这的,上次我是喝多了,忘记自己开过这台车了,而且你四年后才通知我,这不是故意坑我钱吗?
徐剑文律师:
这位女士,您听我说,您的车停在这里占用了4年多的车位,要求您支付4年的管理费是很合理的。物业管理方的义务仅仅是负责保管您的车辆,确保不遗失不受损,是没有义务通知您来取车的。
另外物业管理方作为保管方,对车辆是有留置权,如果您拒绝支付这个管理费,物管方是完全可以起诉您,并且要求拍卖这辆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