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律师的“三忌”与“四记” | iCourt
切忌一:非因热爱而选择律师职业
相比于法律职业共同体里的其他职业,律师的入行门槛较低,无须像法官、检察官那样需要参加公务员考试,更加不用像法学教授那样得拥有博士学位并不断发表高质量的论文。所以,通过司法考试的法科生在毕业求职时往往会将律师职业作为保底,在其他选项落空后,选择当律师。
或者,不少法科生在平日的学习里压根儿没有一个明确的职业目标,在毕业时多半视就业的形势和机会随意走上了律师或法官或学术研究的道路,使得由此“产生”的律师往往缺乏对职业自身的心理准备、知识准备以及尤为重要的对律师行业的热爱。
也有一些人将律师作为从事其他工作(例如投行、银行里的工作)的过渡性职业,当作跃入心仪岗位的跳板;还有人将其视为自我夸耀的资本,因为公众普遍认为律师起码是中产阶级,经济情况较好。
上述这些情况都很糟糕。除非你是“干一行爱一样”的靠谱职人,否则,“爱一行干一行”是人性。热爱一个职业会让你迈着轻盈的步伐上下班,不会使你因不间断地加班、出差而歇斯底里——因为你正在做着你爱的事业。
事实上,有志的青年律师在迈入职场伊始就应怀有与律师职业相伴一生的信念,就像“寿司之神”小野二郎先生的名言——“你必须要爱你的工作,你必须要和你的工作坠入爱河”。为此,做好这一心理准备的年轻人就要卯足劲,乘风破浪,勇往直前。
切忌二:过分看重实习期的工资
绝大部分在一线城市生存的实习律师会明显感到生活的窘迫——物价的畸高和自己收入的奇低。
其实,几乎每个城市都存在着一部分没有工资的实习律师。对此,你首先应当客观地评估自己的能力,看是否能与目前任职的律所相匹配,如果能力跟不上,那只能一门心思地忘我工作,努力提升实力,使自己尽快增值;如自己有足够的实力,反而是工作平台小且工资低,则可与师父坦诚地沟通。要是连生存都有了困难,那只能换一家能给更高报酬的律所(往往是公司制律所),或跟一位愿意支付更高薪水的师父(往往是合伙制律所的指导老师)。
然而,即使再大方的律所,再慷慨的师父,也鲜有能让还是实习律师或律师助理的你过得十分体面。律师界的定律是,若想尽早经济独立,获得财务上的自由,只能靠自己(并凭借团队)加倍努力,拼出一番事业。
切忌三:吃不了苦,受不了罪
我在实习期参与办理了一件某商贸集团(系我方当事人)与某建筑公司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该案不仅标额巨大,更可以用三个“异常复杂”来形容——案情异常复杂,证据材料异常复杂,背后牵涉的社会关系更是异常复杂。于是,我的工作更可以用三个“巨大”来形容:工作量巨大,承受的压力巨大,所投入的感情亦巨大。为此,我付出了数不清的夜晚、周末与节假日。其中,有两个细节给我留下很深刻的印象:
一是本案案卷的厚度。我为当事人准备的一审证据材料近900页,对方代理人也准备了近800页。所以,本案所有的案卷要用6个大袋子才能装得下。目前该案还在二审程序,材料还在不断地增多,案卷还在不断地增厚。
二是与商贸集团法务的衔接。在不到一年半的时间里,商贸集团先后更换了六位法务,每位法务的工作时间均不超过两个半月。每次与新的法务沟通该案时我都得耗费巨大的精力与体力,因为每位法务离职时下一位法务均未到位。
又想到一位律师朋友曾办理山东65位当事人的集体诉讼,从递交起诉状到最终立案,历时7个月,期间他与当事人去过立案庭不下100次,人次不下400人。最终,法官都被感动,才决定立案,并最终以原告的胜诉而告终,耗时两年零六个月。
麻烦,其实是律师工作的常态,必须接受,否则终将出局——甚至连实习期都熬不过,因为当你还是实习律师时,指导老师给你布置的大多是辅助性工作,琐碎自然不可避免。这时,你要有个信念,让“吃得了苦,受得了罪”成为年轻的自己最大的优点。
切记一:尽快适应你的师父
就像璞玉需要打磨一样,很多人才其实是后来雕刻出来的,只有经过培养才能最大程度地释放潜力。从本质上来说,律师工作是手艺活,很大程度上,技能的培养靠师父带徒弟式的言传身教。世上的师父千千万万,各具特色,但终有一款适合你;一旦选定,要尽快适应,并全心全意地学技艺长本事。
切记二: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
良好的工作习惯会让律师受益良多。以下是几点小贴士:
1、办理利索,切忌拖延。能一小时完成的任务,若不是策略需要或遇上情有可原的情势变更,千万不要变成三小时甚至三天或者半月。拖,不能减少精力,更不能完成任务。久而久之,还会让布置任务者失望,最终放弃任务的分配,没了任务,也就没有合作,没有参与,也就没有机会。
2、从大处着眼,尽快形成法律人专业、独到、流畅的法律思维。例如在面对一个民商事案件时,须对该起案件存在哪几个法律关系,性质如何、效力又怎么样,对委托人存在哪些有利因素、又有哪些不利因素,该收集什么样的证据,该做什么样的调查,从哪个环节突破,提出什么样的诉讼请求,从哪个角度进行答辩等等,有一个通盘的分析和考虑,形成一个宏观上的整体思路。
要知道,能否提出一个切中利弊、抓住要害又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对当事人决定是否委托你,乃至最终能否打赢官司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3、从小处入手,注重细节,精益求精,细节往往表现在与客户的交往中。例如我有位律师朋友常年在办公室的小冰箱里放有苏打水、橙汁、咖啡和茶叶,上门的潜在客户或当事人可任选,非常周到;
细节还表现在与同事的交往中,比如用完了公共的打码机你会不会及时放回,中午同事们休息时你会不会坐在办公区域里攥着电话扯着嗓门高谈阔论;
细节更表现在业务上,譬如在文书写作时,二级标题末是否需要加句号?文书里多个书名号之间是否需要顿号?合同成立但未生效时,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有没有效?约定管辖的条款呢?究竟是“和解协议”还是“和解书”?到底是“调解书”还是“调解协议”?等等。
切记三:勿让不该犯的低级错误发生
实习律师初入职场,犯些错可以理解。不过,有些错是不可原谅的,因为完全可以避免,例如:
一个必输的案子,并且当事人也没有丝毫想获胜的要求,仅想尽量拖延时间,便将这一想法交待给小A(刚过实习期)。哪知,小A的做法居然是在庭后直截了当地告诉法官:“我方想拖延时间,望您成全。”结果,庭审结束的第5天法院就送达了判决书。小A拿到判决书,傻眼了,还被当事人痛骂了一顿。其实,想让案子判得慢一点,只需提出管辖权异议即可。
还有一次,我看到小B在法院门口哭得很凄惨。原来,她在开庭时偷用了录音笔(仅为了便于庭后出具代理词),并把它落在了观众席的座位上。清洁人员在拾到后交给了主审法官,主审法官立即打电话给她,要求她作出合理说明,不然……
切记四:甄别知识、经验和技能,有区别地努力
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律师是靠点滴积累获得成长的,除非有特殊的背景得以成为“案源型”律师,否则,想成才几乎无其他捷径。但要注意,“知道要用功”和“知道如何用功”是有区别的。
举个宏观层面的例子。知识、经验和技能是实习律师成长过程中不可偏废的三个重要方面,但三者的含义不同。
首先,“知识”涵盖了法律知识、专业知识和综合性知识,以法律知识为例,各种法律规范和规范性文件都可以作为知识来加以看待。
其次,何为“经验”?比如,寄发给法院的文书,经验丰富的律师会将有关的内容在快递单上有所体现,从而能在寄发快件的同时起到固定时效、固化为证据的意义。这种工作往往是经验性的,书本上没有,法律上也没有。
最后,“技能”则更多地指律师在处理实务过程中的技术性动作,譬如法律文书的表述、庭审过程中的发问。
有了知识、经验和技能上的区分,实习律师就可以对照自身状况,对不足的部分及时加以弥补。一般而言,现在的年轻法律人大都接受了良好的法学教育,知识积淀相对较好,就可以在其他的方面尽快提升。
同时,这三方面的提升方式也是各有差异。法律知识的学习既可以在上班时间也可以在下班之后,既可以自己学习,也可以向同行请教,但更多的还是需要自己独立学习。经验的积累,则可以通过多和执业时间长的律师交流学习,也可以通过请教指导老师一个个细小的实务问题。对于技能的提升,尤其是写作能力和表达能力,需要更多的实践,不断试错,慢慢磨炼,以求精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