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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构“黄码+阳性”?处罚!

法律人2023-08-16 02:38:220

在这全民战“疫”之际

有人竟在微信群刷“存在感”

故意将核酸检测报告里的

“阴性”篡改成“阳性”

到底在想啥呢?!

虚构“黄码 阳性”

黄码、阳性……8月1日晚,一张新冠肺炎核酸检测呈“阳性”的苏康码截图,在张家港某车友微信群里疯传,引起了不少市民的恐慌。警方立即展开核查。

警方查明,在微信群发布截图的是一名暂住在经开区(杨舍镇)的男子刘某。据查,刘某21岁,江苏盐城人。当民警找到刘某时,对方当即承认在微信群发布的是虚假消息。

刘某交代,为博取微信群群友的关注,他故意将自己苏康码的“绿码”及核酸检测报告中的“阴性”,修改成“黄码”和“阳性”,截图后发送微信群内,果然引起轰动效应。

经查,刘某本人从未直接或间接与来自中、高风险区域人员接触,近期一直在张家港,苏康码和行程码均显示为正常通行。

8月2日,刘某因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被警方予以行政处罚。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提醒大家

疫情期间做这些事

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疫情当前

大家要做好防疫工作

不给疫情可趁之机

让我们一起努力

共筑防疫长城!

来源:苏州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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