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构“黄码+阳性”?处罚!
法律人2023-08-16 20:24:460阅
在这全民战“疫”之际
有人竟在微信群刷“存在感”
故意将核酸检测报告里的
“阴性”篡改成“阳性”
到底在想啥呢?!
虚构“黄码 阳性”
黄码、阳性……8月1日晚,一张新冠肺炎核酸检测呈“阳性”的苏康码截图,在张家港某车友微信群里疯传,引起了不少市民的恐慌。警方立即展开核查。
警方查明,在微信群发布截图的是一名暂住在经开区(杨舍镇)的男子刘某。据查,刘某21岁,江苏盐城人。当民警找到刘某时,对方当即承认在微信群发布的是虚假消息。
刘某交代,为博取微信群群友的关注,他故意将自己苏康码的“绿码”及核酸检测报告中的“阴性”,修改成“黄码”和“阳性”,截图后发送微信群内,果然引起轰动效应。
经查,刘某本人从未直接或间接与来自中、高风险区域人员接触,近期一直在张家港,苏康码和行程码均显示为正常通行。
8月2日,刘某因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被警方予以行政处罚。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提醒大家
疫情期间做这些事
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疫情当前
大家要做好防疫工作
不给疫情可趁之机
让我们一起努力
共筑防疫长城!
来源:苏州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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