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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读:无证房拆迁现状,究竟有无补偿?

法律人2023-08-22 15:41:240

无证房拆迁是否有补偿,一直是困扰广大拆迁户的一个重要问题,万典律师之前就“无证房并非都是违法建筑”、“城市房屋及农村集体土地上房屋无证原因及现状”以及“无证房被拆迁后是否有补偿”三个问题进行过详细的讨论,各位律师根据自己的成功案例和实战经验进行了分享,并目前存在几个疑难案件展开讨论,寻求突破口,最终得出了以下结论:

一、关于“土地和房屋无证原因及现状”的问题

因客观原因,其中由行政机关执法不到位、公民整体法律意识淡薄等等多种原因,受当时条件的限制,我国公民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登记相对滞后,存在大量的未经登记登记建筑,在规划许可管理方面问题更为严重,大多数的案件中委托人的房屋不具备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总体滞后,有的地区登记发证率还很低,已颁证的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大部分只确权登记到行政村农民集体一级,没有确认到每一个具有所有权的农民集体, 所以很多地方还在搞土地确权。

对无证房的形成应当结合历史、客观看待。

二、无证房不等于违法建筑

万典律师认为,依据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中,《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的有关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另外,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城镇房屋拆迁工作维护社会稳定的紧急通知》的要求,各地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切实解决城市房屋拆迁中久拖不决的遗留问题。

对拆迁范围内产权性质为住宅,但已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经营性用房的补偿,各地可根据其经营情况、经营年限及纳税等实际情况给予适当补偿。对拆迁范围内由于历史原因造成的手续不全房屋,应依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补办手续。

对政策不明确但确属合理要求的,要抓紧制订相应的政策,限期处理解决;一时难以解决的,要耐心细致地做好解释工作,并积极创造条件,争取早日解决。对因房地产开发企业没有能力完成建设项目导致拆迁补偿资金不落实、安置用房不到位的问题,地方政府要采取有效措施,督促开发企业抓紧落实;或先行解决拆迁补偿安置问题,再根据法律法规和拆迁合同约定,追究开发企业的责任。

另根据相关规定,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作出修订之前,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要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精神执行。

三、关于“无证房拆迁是否有补偿”的问题

经讨论万典律师认为,手续不全的房屋并不必然属于违法建筑,因为客观原因,我国城乡居民的房屋手续不全的现象比较普遍,特别是关于规划许可方面,很大一部分居民住宅是不具备的。如果不同意政府的补偿标准就按照违法建筑处理,严重侵犯广大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因此,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在无证房拆迁补偿时,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于未经登记的建筑物进行调查、认定、处理,进行合理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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