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风:不可抗力(Force Majeure)
最近,台风“利奇马”席卷江浙沪,成为今年以来登陆我国强度最强的台风,同时跻身建国以来,登陆浙江最强台风第3位。
但是,就是“利奇马”,让我们对法律上的一个专业术语有了更深的理解,它就是:不可抗力(Force Majeure)。乘着只能在学校宿舍或者在家,一起学习一下吧。
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合同订立时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自然灾害、如台风、地震、洪水、冰雹;政府行为,如征收、征用;社会异常事件,如罢工、骚乱三方面。
关于不可抗力条款,在我国不同部门法都有规定:
最新颁布的《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条规定: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一百九十四条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一)不可抗力;
……
我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If a contract cannot be fulfilled due to Force Majeure, the obligations may be exempted in whole or in part depending on the impact of the Force Majeure, unless laws provide otherwise. If the force Majeure occurs after a delayed fulfillment, the obligations of the party concerned may not be exempted.
本法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Force Majeure as used herein means objective circumstances which cannot be foreseen, avoided or overcome.
第一百一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Either party that is unable to fulfill the contract due to force Majeure shallnotify the other party in time in order to reduce losses possibly inflicted to the other party, and shall provide evidence thereof within a reasonable period of time.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规定:
A party is not liable for a failure to perform any of his obligations if he proves that the failure was due to an impediment beyond his control and that he could not reasonably be expected to have taken the impediment into account at the time of the conclusion of the contract or to have avoided or overcome it or its consequences.
如果当事人一方能证明,其不履行合同义务是由于某种非他所能控制的障碍,而且对于这种障碍,在订立合同时无法合理预期能考虑到或能避免或克服它或它的后果,则该当事人不负责任。
注意:以上和以下是我们法律英语每日一练打卡计划练习的句子,请参加过的同学复习。
The affected Party shall immediately notify the other Party of the occurrence of any Event of Force Majeure in accordance with Article 30. 5 and shall provide available evidence thereof. Should the delay caused by any Event of Force Majeure continue for more than ninety (90) consecutive days , the Parties shall settle the issue of further performance of this Contract through friendly negotiations or in accordance with Article 23. 1 ( f) .
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立即按照第 30.5 条规定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提供其所能得到的证据。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延误持续,起时间超过连续九十(90) 天,则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或依照第 23.1(f)条规定,解决如何继续履行本合同的问题。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
(四)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
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恢复诉讼。
这不,台风“利奇马”影响到上海,上海迪士尼乐园发布了紧急通知:
由于天气原因,上海迪士尼度假区(包括上海迪士尼乐园)于2019年8月10日(周六)暂停开放。
已经购买2019年8月10日的上海迪士尼乐园门票的游客,可以在未来六个月内(即2020年2月10日之前,含该日),任选一天到访上海迪士尼乐园。到访时,游客可以在乐园入口闸机处,出示在购买2019年8月10日乐园门票时所使用的身份证或者旅行证件原件,换取当日门票。
已经购买2019年8月10日 音乐剧《美女与野兽》中文版演出票的游客,请联系原购票渠道进行改期或退款。
我国《侵权责任法》第二十九条规定:
因不可抗力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承担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台风一定是不可抗力吗?
根据不可抗力的理解,不可抗力必须满足三个条件: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从目前的经济发展水平来看,台风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预见,但是尚无法精确预报。司法实践中对于“台风”是否属于不可抗力,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定。
举例1:
原告罗某及其母亲和妹妹在某公司打工,从事产品包装工作。台风“云娜”于2004年8月11日影响台州市,次日下午4时许登陆台州,原告及其母亲、妹妹与其他工人正在该公司工棚内工作,因受台风袭击,工棚突然倒塌,造成一死六伤的恶性事故,原告的母亲受伤,妹妹身亡。
审理中,该公司作为被告认为事故的原因是百年不遇的台风,属于不可抗力,应据此免责。但法院认为其理由不能成立。台风作为一种自然灾害,确实难以避免。但本案中,政府部门已经对台风“云娜”即将登陆发出了通告,且台风在登陆前就已经对台州市产生影响,该公司对此是明知的,这一情况并非不能预见。被告完全有条件在台风登陆前停止生产,或安排工人到相对安全的地点工作,但被告并未采取相应措施。因此,被告以台风是不可抗力为由,寻求免责,不能成立。
举例2:
某公司向当地保险公司投保了财产综合险,对其仓库及仓库内的存货投保,保险范围包括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保险标的损失。2013年10月,因台风“菲特”带来的强降雨及后续的高位积水,该公司仓库进水,造成仓库建筑及存货损失。该公司与保险公司因理赔发生争议,焦点在于台风带来的强降雨是否属于不可抗力。
法院认为,虽然宁波是台风多发地区,但台风“菲特”带来的强降雨及后续的高位积水已超出该公司作为仓储企业的预见能力。根据宁波市气象台预报,受台风“菲特”影响,宁波市南部及西部山区的雨量将达到80毫米至150毫米,局部250毫米以上,其他地区60毫米到100毫米,局部150毫米以上。
该公司仓库位于宁波市江北区,不属于“南部及西部山区”,但气象记录显示,该区域降雨量为278毫米,达到特大暴雨级别,已超出预报的级别。气象部门尚无法对台风“菲特”带来的降雨量进行精确预报,该公司作为普通仓储企业更无从预估。该公司根据以往经验,已经采取了沙包阻水、加高垫板、通知货主等措施,尽到了职责。而后续水位继续上涨非其所能预见的情形。
故因台风“菲特”引起的强降雨、积水属于不可抗力。
举例3:
我们来看一起2017年台风“彩虹”的案例。
原告李土权申请再审称:“彩虹”台风有气象部门进行预警,且车辆被台风刮起的物品损坏是常见的损害后果,并非不能预见。骑士酒店有义务在露天停车场架设一个有遮盖功能的棚子,并告知旅客将车辆提前转移到安全的停车库,但骑士酒店没有采取任何措施。因此,台风导致广告霓虹灯掉下来砸坏我车窗,而雨水灌进我的车内损坏了电路板,扩大了损害后果。一、二审判决认为我车辆受损是不可抗力造成,从而免除骑士酒店的赔偿责任是错误的。请求撤销二审判决,立案再审本案。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根据李土权申请再审的理由分析,本案争议的焦点在于骑士酒店是否应对李土权车辆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经一、二审法院查明,李土权的粤G×××××号小型轿车在2015年10月4日“彩虹”台风中受损。李土权主张台风是可预见、可避免及可克服的,不属于不可抗力,骑士酒店应对其车辆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事发地湛江市位于台风高发区域,气象部门等虽进行了预报,但“彩虹”台风是1949年以来10月登陆广东省的最强台风,其具体的变化和破坏力仍应认为是不能够预见的。即使能够预见,但“彩虹”台风登陆时中心最大风力达15级、阵风达18级,是不可避免的自然灾害,而其导致的巨大损失亦不能为一般人力所克服和防止,仍然成立不可抗力。李土权主张如果骑士酒店能够采取一定的保护措施如搭建棚户遮挡等则可以避免或减轻涉案车辆的损失,但双方之间没有车辆保管合同关系,要求骑士酒店做到在强台风中专门搭建棚户并不合理,且根据气象部门的预警,李土权对“彩虹”台风是知情的,涉案车辆因不可抗力“彩虹”台风而受损,李土权不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骑士酒店对涉案车辆损害的发生和扩大存在过错,因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二十九条“因不可抗力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承担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一、二审法院认定骑士酒店不应对李土权涉案车辆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于法有据,并无不当。
综上,李土权的再审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规定的情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二款规定,裁定如下:
驳回李土权的再审申请。
因此,台风在司法实践中是否能够被认定“不可抗力”需要结合具体案情进行判断。
如今,台风“利奇马”肆掠江浙沪,希望在这里读书、工作的小伙伴们能够平稳度过。
祈求各位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