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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共享单车前,这些法律问题要知道!

法律人2023-05-19 05:54:580

雾霾笼罩下 共享单车火了

小编也去试骑传说中的共享单车

原以为会是这样滴

万万没想到竟是这样的!

选车篇

开心!前方发现一辆小黄车

谁能告诉我小黄遭遇了什么!!!

在使用共享单车时,我们经常看到,有部分“可怜”的共享单车被人为破坏、抛弃,导致共享单车“瘫痪”而无法使用。

根据我国《刑法》第275条之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故意毁坏的公私财物价值达到5000元以上的,即达到“数额较大”的“红线”,将以故意毁坏财物罪追究刑事责任。所以,相关行为人一旦毁坏的共享单车价值经司法鉴定达到5000元,那么行为人就可能面临刑事的处罚

当然,即使毁坏的共享单车价值达不到5000元,也可以根据前述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对行为人进行拘留或罚款

终于找到了完美的小黄车

然而……

你造吗

故意破坏共享单车防盗、识别系统而据为己有

可能构成盗窃罪

为达到“私人免费”使用共享单车的目的,个别使用人利用暴力手段拆除共享单车上的电子锁具二维码和条形码,并加装私人“锁具”。这种行为实际上改变了车辆的“归属”,将车辆所有权从共享单车公司占有,转变为私人占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4条之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而擅自破坏共享单车锁具、定位装置供私人使用的行为则涉嫌盗窃

同时,《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可见,一旦使用人“盗窃”的单车价值达到“一千元”,则可能涉嫌盗窃罪,被法律制裁

当然,不要以为“盗窃”的单车价值不足“一千元”就可以高枕无忧。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所以,一旦行为人实施了毁损单车二维码、条形码、锁具等行为,就涉嫌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一旦被发现就可能面临行政拘留或罚款等处罚。

扫码篇

当然有些共享单车是需要扫码滴

此时是否感觉心慌慌

共享单车的二维码之外,在车身另行设置二维码,通过使得用户误扫而进行电信诈骗,属于诈骗行为。轻者,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予以行政处罚;重者,则可能构成《刑法》第266条的诈骗罪。

《刑法》第266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3000元至10000元以上认定为诈骗罪的“数额较大”(诈骗罪起点),具体准确数额由各省规定。

在此小编提醒,借车时,一定要通过正规应用商店下载共享单车APP,仔细查看页面,并且尽量关闭小额支付免密功能,避免遭遇山寨APP而导致手机被植入木马病毒。目前大部分共享单车只能通过官方APP支付,只有摩拜单车除APP外还可通过微信小程序进入。此外,正规二维码扫描后一般会进入使用模式,绝不会跳转至付款页面。一旦扫码后弹出付款界面,一定要认真、仔细地查看付款页面,以免向骗子的个人账户转账。

押金篇

刚翻过了几座山

又越过了几条河

崎岖坎坷怎么它就这么多

要交押金?

99?100?299?

押金问题一直是共享单车被“吐槽”的对象。目前锡城市场上的共享单车中,摩拜单车押金299元,Hellobike押金199元,ofo押金99元,小鸣单车押金199元。

“押金”的法律性质

俗称的“押金”即为“保证金”,按照《物权法》和《担保法》相关法律规定,押金属于一种特殊的“动产质权”。缴纳或收取押金,目的在于对双方之间的租赁合同起到一定的担保作用

虽然从法律的角度看目前没有关于押金的禁止性规定,按照民法领域法无禁止即可为的原则,在平台和用户双方达成一致的情况下,收取押金是允许的也是合法的。但是押金收取金额过高,或退还时间过长押金的去向、使用,与平台对消费者履行的义务明显不相匹配,则该规则显失公平,侵害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知情权,属于限制消费者权利的“霸王条款”

押金、余额退还

在传统租赁服务的押金收取或退还中,当用户不再租赁,押金就直接退还。但在摩拜单车或ofo单车的平台服务中,如果用户不提交申请,押金就一直处于平台的控制之下。而且使用单车租赁,都需要预充值才能开锁使用,相当于预付费服务,在预付费前提下,收取押金且不自动退还的规则,则有明显不当占有资金或募集资金的嫌疑

收取的押金的保管和使用

押金的设立主要目的在于保障债权的实现和交易安全,共享单车运营方依照服务规则向客户收取押金无可厚非。但是,收取的押金,除非能够证明消费者违约,否则不得扣除或挪作他用。虽然我国法律对于押金的保管、使用没有明确规定,但应当看到大量押金放在企业可能引发的风险。共享单车运营方拥有大量用户、涉及多个城市,一旦发生平台将大量押金挪作他用、投资失败或无法及时收回资金等情况,将出现押金兑付危机。共享单车运营方既然向用户承诺可以随时退还押金,就应当履行承诺,否则就涉嫌违约

骑行篇

终于骑上单车的小编感觉自己萌萌哒

要注意哦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

未满12岁

是不能骑共享单车上学滴

停车篇

专门的停车场地有点远

要不就停这儿…

共享单车在解决市民出行“最后一公里”的同时,又在一定程度上给城市管理、市民日常生活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尤其是对共享单车乱停乱放。我们经常见到共享单车挤占人行道,占用盲道,被扔到绿化带里,没有得到及时清理和规整。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九条规定:“非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未设停放地点的,非机动车停放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第八十九条规定:“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虽然骑行共享单车违法的责任主体骑车人,但有一点不可忽视的是,共享单车的提供者对骑车人的违法行为,在法律上应当是有连带责任的,这种连带责任的载体就是共享单车。比如,共享单车违法乱停乱放,或是骑车人违法之后弃车而去,那么警察就有权依法扣押共享单车,其法律责任自然是由共享单车的提供者先行承担,不能因为是共享单车就可以免于处理,这是有悖“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的。

在此,小编还是建议大家尽量将车停到专门的停车场地,无固定停车点时,结束使用后停放在道路两旁的安全区域,不然很有可能会被罚款滴!

最后的最后,小编想说……

共享单车不仅是方便出行的工具,也是城市文明的一面镜子,骑车事小,文明事大。解决共享单车系统在建设、运营、维护、更新、管理以及健康持续发展上面临的问题,不仅需要政府出台规定健全运营机制,还需要共享单车的受益单位加大投入管理,更需要我们所有人共同努力,大家都做到懂文明,守规矩才能使这些不文明现象减少,让市民出行的“最后一公里”骑得舒心,骑得放心!让好事变得更好,让生活更为便利。

另外首批共享电动汽车也已经登录锡城,

“共享单车”联手“共享汽车”,锡城的生活越来越美好!

来源:人民法院报

公众号ID

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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