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是站在坏人那边去结案,是真的吗?
打过官司的朋友们都知道,民商纠纷诉到法院后,法官可以调解结案,依据我国法律规定,调解是以双方自愿为前提的,但很多时候原告会总觉得法官在调解案件的时候,往往站在坏人那一边,实际上是不是这样呢?
相关案例:
李某因为资金周转,向好友刘某借了50万元人民币,约定借款期限为两年,月息一分,借款后李某只五个月的利息,随后开始以各理由拒不支付利息,也拒绝偿还本金,经刘某多次索要,李某一开始还有耐心的向刘某解释,后来李某直接关机,失去联系。
后刘某依法起诉至人民法院,请求判决李某偿还本金50万元,支付利息18万元,共计68万元。人民法院受理起诉以后,对本案进行了调解。
负责本案调解的法官,联系刘某问的第一句话竟然是:别要利息了,一共给你38万,你愿意调解结案吗?刘某听了顿时气的有一种想打人的冲动。
打过官司的人应该都知道一个事实,法院在调解案件的时候,往往让有理的一方、善良的一方去让步来调解结案。前段时间作者看到一个新闻,是关于表彰检察官的,案件讲的是一个未成年少女被强奸了,检察官为了息诉,经过一个月的努力,想尽一切办法最终让被强奸的少女和监护人在刑事谅解书上签了字,最后犯罪嫌疑人成功的被免于起诉,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而调解本案的检察官居然上了新闻,也受到了表彰。
作者非常不理解检察官这样做追究的是什么价值?又有什么值得表彰的?检察官真不知道一个未成年少女被强奸后伤害有多大吗?可能是一辈子的噩梦,永远无法走出恐惧,这个未成年少女被检察官连续劝说了一个多月,最终在刑事谅解书签了字,内心是真的原谅强奸他的人了吗?孩子的父母也能真的原谅强奸他女儿的人了吗?这一个简单的签字,除了成功的让犯罪嫌疑人被免予起诉之外,对被强奸者来说真的公平吗?
读者朋友们,你们如何看待这种调解?欢迎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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