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发布表彰全国“两优一先”的决定
法律人2023-08-31 09:47:440阅
本报北京6月29日电(记者沈圆圆)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之际,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激励广大党员和各级党组织奋勇争先、建功立业,党中央决定授400名同志“全国优秀共产党员”称号,授300名同志“全国优秀党务工作者”称号,授499个基层党组织“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其中,法院系统5人获“全国优秀共产党员”称号,2人获“全国优秀党务工作者”称号,4个基层党组织获“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刘黎;黑龙江省鸡东县人民法院鸡林人民法庭庭长吕仙华;江西省贵溪市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泗沥人民法庭庭长周淑琴;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城西人民法庭庭长、一级法官亓民川;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副庭长肖海棠,获“全国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法院黄河涯人民法庭党支部书记、庭长赵立梅,最高人民法院机关党委常务副书记、政治部副主任张一丽,获“全国优秀党务工作者”称号。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党支部,吉林省靖宇县人民法院直属机关党委,江苏省新沂市人民法院机关党委,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法院机关党委,获“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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