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普法】父母因意外双双离世,谁来负责孩子的未来?
半年前,一对年轻夫妻沈某和刘某在南京打拼多年,积攒买房成家立业,幸福的生活刚刚开始,不幸却突然降临,跑业务因车祸双方意外离世,留下了6岁大的独生子小沈。
现在沈某和刘某的父母亲四位老人来到南京公证处咨询沈某和刘某遗产的问题。四位老人均表示,沈某和刘某的遗产他们都不要,都留给孙辈小沈。看着年幼的小沈,四位老人泪眼婆娑。
公证员了解情况后,耐心地告知四位老人,小沈的父母都过世了,需要监护人代理小沈办理继承手续、管理财产以及承担照顾抚养小沈的责任,小沈未来还要面临上学等一系列的事情,没有监护人肯定是不行的。《民法典》 规定未成年人父母死亡或没有监护能力,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均可以担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四位老人可以通过协议的方式确定监护人。
公证员在了解四位老人的家庭实际情况给予了具体法律意见,四位老人商量后一致同意由沈某父母也就是小沈的爷爷奶奶担任小沈的监护人。
公证员根据四位老人的意思,帮助他们起草了确定监护人的《协议书》,协议确定小沈的爷爷奶奶担任小沈的监护人,承担监护人责任,保护小沈的合法权益。
四位老人协议确定爷爷奶奶作为未成年孙子(外孙)小沈的监护人,顺利地帮助小沈办理了继承手续,明确了爷爷奶奶的监护责任和权利,有利于保障未成年人小沈的未来学习、生活和成长。
以 案 释 法
对于父母离世的未成年人子女,建议为其及时确定监护人,承担起照顾抚养关爱未成年人的责任,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
对于双独家庭,现实生活中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在孙子(外孙)监护权的问题上容易引发争议。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父母可以办理遗嘱为未成年孩子指定监护人,这样可以避免祖父母和外祖父母会因为争夺孩子监护权的问题引发矛盾,甚至对簿公堂。对一些特殊家庭或特殊条件下,通过遗嘱为未成年孩子指定监护人不失为一项明智的选择。
来源:南京公证处订阅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