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儿子意外去世获赔48万,离婚20年的前妻要来分钱!父亲:凭啥?
父母双方离婚后
孩子5岁就由父亲独自抚养
一场交通意外
让正值风华正茂的孩子殒命
父亲白发人送黑发人
更令人无法接受的是
离婚20年的前妻突然回来
索要孩子的赔偿金
这场意外死亡的背后
牵扯出一段法理难辩的赔偿纠纷
......
案情回顾
儿子在一场交通事故中不幸丧命,离异20年的夫妻,因死亡赔偿金分配产生纠纷,甚至闹到了法院……
张伟与江燕原是夫妻关系,两人于1995年登记结婚,同年生育一男孩阿飞。2000年初,两人离婚,并协商阿飞由张伟抚养并承担一切费用。后阿飞一直跟随父亲生活,母亲与阿飞偶有联系,但从未支付过抚养费。
2017年5月,阿飞在一场交通事故中死亡,根据事故责任比例和保险情况,由保险公司赔偿相关损失48万余元。
经张、江两人协商,理赔款项由张伟领取。但后续两人在钱款分割上始终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江燕将前夫诉至丹徒法院,要求对方返还阿飞的继承款10万元。
张伟辩称,自离婚后,儿子一直和自己生活,前妻从未支付任何费用,且赔偿款非公有财产,原告无权要求分割。此外,阿飞生前曾向他人借债,家里为解决问题花费巨大,阿飞死亡后,为其操办丧事的各项费用也颇多。因此在钱款分割上始终不同意前妻能够拿到这笔赔偿款。
那么法院到底会怎么判呢?
一个是独自照顾儿子多年的父亲
一个是斩不断血缘关系的母亲
这笔赔偿款
到底如何分配
有的网友纷纷替父亲抱不平,
认为母亲没资格争这笔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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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网友则认为,
作为亲生母亲是有权利分赔偿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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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说法
本期《说法》邀请了
广州云普法的杨满玉律师分析此案例
广州云普法 杨满玉律师
情景演绎
母亲:我是他亲生母亲,凭什么我拿不了这赔偿金?
父亲:我们离婚20年了,儿子五岁之后你就没养过他,现在儿子车祸去世了,保险公司赔48万你就回来要钱,你好意思吗?
律师:孩子因交通事故死亡所获得的48万余元赔偿,包含医疗费、丧葬费、亲属处理丧葬事宜误工交通费、死亡赔偿金及精神抚慰金。其中,死亡赔偿金及精神抚慰金是对孩子近亲属的一个安慰的补偿,而孩子的亲生母亲跟孩子之间有血缘关系,所以母亲可以分得一部分。
情景演绎
父亲:好,钱可以拿,但儿子生前欠的债务你也得一块还!
律师:孩子如果生前有欠债,这种情况下除非孩子有其他的遗产,用孩子的遗产来偿还他的债务。而这笔钱,孩子的死亡赔偿金和精神抚慰金不属于遗产范畴。
但是,法院在这个案件的处理过程中,已经充分地考虑到女方没有履行抚养义务,并且长时间没有支付抚养费。这种情况下,48万的赔偿,母亲只分得8万,而父亲可以获得40万的赔偿。
法条链接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五条规定:父母双方均为近亲属,虽然张伟与前妻已经离婚20年,但不影响双方与儿子阿飞的近亲属关系。故该死亡赔偿金为张伟与前妻共同共有。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法院在处理该类纠纷时,会根据继承法关于分割遗产的有关规定,扣除相应的费用支出,并考虑儿子阿飞与双方在生活上、经济上的联系密切性,心理上对阿飞的依赖程度等综合判断,财产分配时给精神损害更大的一方予以多分。
Q:
债务人去世后生前欠债还需还吗?
A:
需要还,欠债人离世后他所欠的债务应该由他的财产继承人偿还。
遗产继承人应该以他继承的所有遗产的实际价值作为限制来缴纳相应的税款和被继承人生前所欠的债务,如果实际欠的债务超过继承的财产的价值,超过的部分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择偿还或者不偿还。
如果遗产继承人选择放弃继承遗产,那么也就相应地没有后续的债务偿还问题,就完全不需要偿还被继承人的生前债务。
良言一句三冬暖
恶语半句六月寒
在这场痛失爱子的意外中
双方为赔偿金争夺而恶言相向
相信这不是孩子在天之灵希望看到的
逝者已矣
相信父母双方都悲痛不已
双方给予彼此最真挚的抚慰
才是对曾经的家人最温暖的问候
望此次法院的判决
能够减化双方的矛盾
来源:广州普法、微信公众号“法拉理” 案例来源:扬子晚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