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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村民私下占用耕地、基本农田建房,会有什么后果?

法律人2023-09-29 11:33:540

有许多农村村民给万典律师打电话,说自己在耕地、基本农田上建了住房,刚开始建的时候没有人说不行,结果建好了没多久,政府派人来说是违建让我们自行拆除,有没有办法能保住房屋?为什么其他人也这样却只拆我们呢?

面对这种问题,万典律师只能很遗憾的告诉这些农村百姓,私自在农村耕地、基本农田上建房是违反《土地管理法》的一种行为,房子肯定保不住,自己拆了还能把材料收回来。至于为什么别人家没有说违建,那可能因为其他人没有被举报,或者“后台硬”,否则也会被要求拆除。

我国实行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坚持土地用途管理,严格超标准占用宅基地。对违法违规占地建房行为,土地管理法明确了相关法律责任。

《土地管理法》

第七十四条

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五条

违反本法规定,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破坏种植条件的,或者因开发土地造成土地荒漠化、盐渍化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等按照职责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可以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七条

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土地,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第七十八条

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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