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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补偿协议不合理一定不要签字!否则...

法律人2023-10-14 20:28:250

导读:征收拆迁中,补偿协议决定着被拆迁人能获得多少补偿的关键,所以对于补偿协议的签订可谓是慎之再慎,空白协议、预签协议等文件层出不穷,万一签错很容易落入拆迁方的陷阱中...那么,补偿协议究竟怎么签,要注意哪些事项?

协议内容

根据《房屋拆迁安置协议》规定,其主要内容有:签订协议主体的当事人的姓名、名称、住所地、通讯地址、居民身份证等基本情况;被征收房屋的有关情况,包括房屋的坐落地点、结构、楼层、面积、质量、间数以及附属设施等,这些情况与具体的补偿密切相关,必须做到准确无误;拆迁补偿方式、货币补偿金额及其支付期限;安置用房面积、标准和地点;产权调换房屋的差价支付方式和期限;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或停产停业损失费,发放标准和支付方式;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的方式;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提醒注意:《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一种双务有偿协议。即协议双方当事人,依据协议,享有一定的权利,同时又要承担相应的义务。房屋拆迁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地位平等。

协议补偿标准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19条第1款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协议补偿签字要注意

1、不具备拆迁民事权利能力(或主体资格)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的签字是无效的。根据《民法通则》法律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指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或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指包括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此类情形下签订的协议无效;

2、补偿标准过低可以拒绝签字。征收拆迁时,无论选择金额补偿还是产权交换,都需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补偿的,如果补偿标准过低,被征收拆迁人可以拒绝签字搬迁;

3、强迫限制人身自由逼签协议无效。根据《合同法》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4、先拆迁后补偿的协议无效。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7条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结语

征收拆迁过程中,被拆迁人经常会遇到误签补偿协议或签字后悔等情况,导致利益受损,律师建议遇到这种复杂的情况时及时咨询专业律师,必要时委托律师帮助自己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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