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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普法】暴雨“考验”房屋质量,证据保全公证助力维权

法律人2023-10-18 14:49:520

王女士在南京江宁购买了一栋别墅,房子背山临水,舒适幽静,她十分喜欢,准备在今年秋天装修入住。

前段时间,南京梅雨季节接连下了几场大雨,大量的雨水和淤泥涌入房屋地下室。受雨水影响,房屋的质量问题日益显现:门窗锈蚀,墙面大片脱落,墙体多处开裂,房顶漏水。看到新买的房子被雨水淹成这般“惨样”,王女士心疼之余也逐渐意识到,这并不完全是雨水的问题,而是房子本身就存在严重质量缺陷,应当向开发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事情宜早不宜迟,一旦等到天气转晴、积水退去,很多证据就看不到了,一定要在第一时间把证据固定下来。

王女士向南京公证处进行了电话咨询,当天下午向南京公证处申请办理证据保全公证。

为使证据尽可能保存完整,公证员立即随王女士到达受淹新房现场。通过摄像和拍照的方式,记录房子的外围及现状;跟随王女士进入室内,着重对墙体开裂、屋顶渗水、漏水淤积、墙皮脱落、门窗锈蚀等房屋受损情况进行拍摄和录像。为形成完整可靠的证据链条及源头,公证员对当时雨水冲毁院墙涌入房屋的路线,雨水沿途流向进行了拍摄和录像,南京公证处出具了保全证据公证书,将现场摄像和拍照取得的全部视频和照片资料刻录成光盘,附在公证书内一并交给王女士。拿到公证书后,王女士心里踏实多了,虽然维权很困难,但有了这一份公证书,手中就留有了一份永不会灭失的证据,心里就有了底气。

生活中公证保全的证据通常有哪些?

微信聊天记录保全公证

赵女士经营一家小型服装公司,她与下游销售商之间的交易一直都是通过微信进行,从未签订过任何书面协议。今年,几批货物均已发出,却迟迟未收到销售商的付款。多次催促未果后,赵女士决定将其诉至法院。为了防止手机损坏或遗失导致证据灭失,便于向法院举证,赵女士向公证处申请办理了一份微信聊天记录的证据保全公证。

涉及侵犯著作权的证据保全公证

音乐爱好者小李创作了一首歌曲并在某论坛发布,听众反响很好。没过多久,小李发现在多个论坛里,有用户未经小李的许可就擅自改编了小李的歌曲,并自称原创吸引粉丝。为了维护合法权益,防止对方将内容删除导致证据灭失,小李申请办理了证据保全公证,将网页及侵权音频证据固定了下来。

涉及侵犯产品商标权的购物保全公证

“XX奶茶”是一家连锁品牌企业,在消费者心目中的口碑不错,迄今在南京已有10多家加盟店。其中有一个加盟店在加盟协议到期后并未续签合同,却一直使用“XX奶茶”的招牌和商标继续开展经营活动。为了打击侵犯商标权的行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XX奶茶”向公证处申请办理购物过程的证据保全公证,将侵权店铺的经营行为以公证书的方式固定下来,方便向法院举证。

涉及房屋装修纠纷的房屋现状保全公证

张先生购买房产后,与某装修公司签订了合同对房子进行装修。几个月后,张先生来查看装修进度,发现诸多地方不满意。张先生与装修公司沟通,装修公司一开始答应整改,可到后来不但没有整改,反而电话不接,人也联系不上了。好好的装修成了一个“烂尾”工程。为了能尽快入住,张先生决定换一家装修公司重新装修。同时为了避免纠纷,保留对前一装修公司的诉讼证据,张先生申请办理了一份保存房屋现状的证据保全公证。

我们公证处还经常对当事人的邮件、证人证言、书证、物证、视听资料、鉴定结论、勘验笔录、财产清点记录、合同中约定的标准样品、市场抽样调查情况等进行保全证据公证。

证据保全公证有哪些优势?

证据保全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在诉讼发生之前,依法对日后可能灭失或难以提取的证据加以验证提取、收存和固定的活动,是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防范诉讼纷争的一件利器。

证据保全公证,能够有效固定证据,防止证据灭失以及由此带来的不利法律后果,减轻当事人在法庭审理时的举证责任。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69条规定:经过法定程序公证证明的法律事实和文书,人民法院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公证证明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75条第5项规定,已为有效公证书所证明的事实,在诉讼中当事人无需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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