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普法】姐弟三人互不信任 提存公证化解难题
今年春节前,家住秦淮区的市民张家姐弟三人来南京公证处申办继承遗产公证,要求继承其父母遗留的房产,但三个人对于父母遗产的分配却始终达不成一致意见。

张大姐坚持要单独继承,以后再补偿弟弟和妹妹。张家二姐和弟弟坚持要求先给钱再签字办手续。三人为此争论不休,遗产继承手续办理一时陷入僵局,一拖再拖。
公证员在了解三人的诉求和困惑后,积极主动将两方分隔在两个房间内,一对一进行调解。原来,张大姐想单独继承的原因是为了自己的孩子以后可以上学,也保证会补偿弟弟和妹妹,只是担心提前给钱了怕他们不签字;张家二姐和弟弟担心自己办完手续放弃后,大姐不给补偿亏大了,损害他们的权益。基于此,公证员耐心的劝说双方考虑兄弟姐妹间的亲情,理解侄女上学之需,等双方心平气和之后,公证员给出了解决方案:增加办理一项提存公证,签署提存协议约定张大姐一人继承父母的遗产,其余两人放弃继承,同时张大姐需将70万元的款项提存至南京公证处的账户,待南京公证处出具公证书并将房产变更登记为张大姐名下后,三人再共同向南京公证处申请按协议由张二姐和弟弟平分提存款。

公证员的反复劝说,并提供了可行的解决方案。张家姐弟三人终于答应按公证员给出的方案解决他们之间的问题,同意按照公证员的建议办理继承公证手续并签署了提存协议。
公证员在出具公证书后,南京公证处免费为张大姐代办了新的产权证。
因为疫情的原因,前些天,张家姐弟时隔半年多再次来到南京公证处,申请要求将提存的款项按照提存协议分配。公证员经过审核,确认提存协议条件已成就,按照提存协议将提存款进行了分配。张家姐弟看到钱款到账的短信后如释重负,松了一口气。

8月26日,张家姐弟给南京公证处送来锦旗,对公证员的耐心服务和周到考虑表示感谢。
张家姐弟:“谢谢你们,你们可帮我们解决大难题了。”
公证员:“不客气,只要你们家庭和睦事情解决,我们付出再多也值。”

公证员说法
提存公证 是公证机构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对交付的提存物进行寄托、保管,并在条件成熟时交付债权人或其他受益人的活动。为履行清偿义务或担保义务而向公证处申请提存的人为提存人。提存之债的债权人为提存受领人。

提存公证作为一种防控风险,预防纠纷的方式,具有债务清偿和担保的法律效力,适用的领域也非常广泛,譬如商品房交易中的合同履行、继承案件中的遗产分配、夫妻(离异)财产的分割,都可将资金提存于公证处,可以称之为法律领域的“支付宝”。
其主要的法律意义
1、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2、提存物提存后,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债权人承担;
3、提存期间,标的物的孳息归债权人所有。

本案中,公证员充分运用公证的预防纠纷职能,将继承公证与提存公证相结合,巧妙的处理了继承遗产纠纷,不仅平衡了各方的利益,也消除了各方的信任危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