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作人员贪污达到下列数额,要坐牢
贪污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国家工作人员简单来说,就是从事公务的人员。可以是政府的公务员,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国家的员工,甚至包括村民委员会一些行使公务的人员。
下面我们来一起看一看,我国刑法对于贪污罪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八十二条 贪污罪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贪污罪,根据情节的严重程度和数额大小,进行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贪污罪的量刑,主要以犯罪情节和贪污数额为主。刚才我们在刑法中也看到了,贪污罪的量刑主要根据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那么什么才算是数额较大、巨大、特别巨大呢?
2016年4月18日起开始实施的《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贪污、受贿罪的相关量刑数额作出了进一步的规定。
1、受贿罪数额较大标准,30000元-200000元
2、受贿罪数额巨大标准,200000元-3000000元
3、受贿罪数额特别巨大标准,3000000元以上
以上就是贪污罪的数额认定标准,那么如果贪污数额不满3万元,是不是就不算犯罪,不处罚了呢?当然不是!
如果超过1万不满3万,情节较轻的,认定为贪污违法行为。
如果超过1万不满3万,但是情节比较严重,贪污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防疫、社会捐助等特定款物的,依然可以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但是大家需要注意,不是说贪污数额较小没有判刑就没事了,只要贪污都会受到党纪政纪的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