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刑期间失去人身自由,欠银行的房贷和信用卡,由谁来偿还?
法律人2023-11-13 15:27:540阅
服刑期间失去人身自由,欠银行的房贷和信用卡,由谁来偿还?
其实现在我们国家很多家庭负债情况比较严重,根据一些数据显示,我们国家负债率非常的高,家庭平均负债6.26万元,发现其中一大部分就是住房贷款和信用卡。现在很多人都是高杠杆买房,买完房之后,生活水平在某种程度上下降。现在大部分的人都应该背着一些欠款吧。有的时候胡思乱想,如果这些欠银行房贷和信用卡的人,因为服刑失去了人身自由,那么这些债务该由谁来偿还?
关于这一方面的问题,有相关的法律,有一位律师说过,人在服刑期间,他们失去了人身自由,是属于刑事责任,但银行卡和房贷的欠款是属于民事责任,其实责任和民事责任并不冲突,就算在服刑期间失去了人身自由,欠银行的房贷和信用卡,还是需要还。
当然也有一些人会想着,在这个期间,银行可能会冻结资产,可能信用卡和房贷的利息不会变化。但是这样的想法就大错特错了,如果在服刑期间没有及时的还信用卡和房贷,那算你逾期还款,还会增加一些罚息和滞纳金。
在服刑期间失去人身自由,可以让你的近亲属和配偶来偿还这个债务,因为通过别人,来偿还这个债务,等出狱的时候,就不用多交一些罚息和滞纳金。 如果没有亲人帮忙还这个钱,那么你可以向银行协商,出相关的判决和服刑正明,可以跟银行的信用卡部门,以及房贷事情处理的部门来协商,要求减免利息和滞纳金。
而且长期没有交房贷的话,银行有可能把房子拍卖,来偿还债务,所以这种东西还是尽早的偿还。而且法院也会把你列入失信人的名单,到时候你的个人信用受损了,想要再向银行贷款就比较麻烦。
你们觉得这样的处理方式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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